古代不允许贩卖私盐,那贩卖咸鱼可不可以?能想出这个问题的老铁脑回路有点野。但你还别说,古代真有不少人这样干过,但这些大聪明最后的结局都是比较惨的。毕竟在古代盐可是国之根本,像在唐朝安史之乱后盐的年赋税就差不多占到了国家赋税总收入的一半。你敢动这种买卖,那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不要命了。

所以咱们能想到的野路子,古代人民肯定早就想过了,但官府肯定也有对策。就比如腌咸鱼,朝廷有明确规定,所有渔民腌制咸鱼必须用官盐。在元朝用私盐腌制任何东西,买卖都是同罪,就连吃私盐的人也要判罪。
不过这里又有一个问题,腌一条新鲜的鱼差不多要一斤多的盐,所有鱼都用官盐来腌,那咸鱼不就成真假了吗?其实盐这种东西本身的造价并不高,但因为盐对人是刚需,所以朝廷就人为的将它的价格炒高并严格管控以充实国库。

而在清朝的时候,朝廷就专门搞出了一种纯度低、价格便宜的渔盐。同时还规定,渔民出海捕鱼必须将自己船只的大小、渔获量报上来,然后官府才会给渔民发放对应的渔盐,最后用剩的渔盐还要上交回去。古代对盐的管控就是严苛到了这种程度。

那万一有渔民还是少用了盐怎么办?别慌,朝廷还有一招,那就是用橄榄菜将渔盐染成红色,以此和官盐区分开来。不过正所谓富贵险中求,古代也有不少冒着掉脑袋风险走私盐的人,比如和当地盐官勾结倒卖的这种叫官倒,不和官府合作的亡命之徒则叫做私倒。

你要是在古代把贩盐的买卖做大了,那也是个狠角色。像唐朝末期的黄巢就是这种类型,还有吴越的开国君主钱流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贩盐的。
说到这,有大聪明可能又要问了,既然咸鱼这条路走不通,那咸菜有没有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