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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4岁男童被诬性骚扰,无赖“维权”不惩罚,坑的是所有女性

作品声明:仅在今日头条发布,观点不代表平台立场 这几天,“4岁男童被指摸臀”的事儿在网上吵翻了天。 来龙去脉非常
作品声明:仅在今日头条发布,观点不代表平台立场



这几天,“4岁男童被指摸臀”的事儿在网上吵翻了天。

来龙去脉非常抽象,一个4岁小男孩在餐厅跑动时手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女士,结果被揪住衣领、指控性骚扰,还闹到了要打官司的地步。完整监控出来之后,舆论也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孩子这边。



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谁对谁错这么简单了——当“维权”变成了一种不惜代价的纠缠,当严肃的法律概念被用来给一个4岁孩子的无心之举定性,真正受伤的,可能是所有女性。

先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

8月26日,长沙一家餐厅,一个4岁男孩举着玩具枪从过道跑过,过道窄,两边都有人,孩子跑动中身体失衡,手部不小心碰到了一位正在结账的女子。完整的监控视频显示得非常清楚:就是跑动中的意外触碰,不是故意伸手去摸。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人有点看不懂了。

女子当场追上孩子,揪住了他的衣领,导致孩子脖子上留下了勒痕。男孩父母当场道了歉,还赔了77.8元医药费。但女子不答应——她要的是书面道歉,或者男孩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男孩父亲拒绝,说一旦书面承认就等于给孩子扣上了“故意”的帽子,“这是对他一生的伤害”。警方先后组织了三次调解,也没谈拢。女子放话要走诉讼,让一个4岁孩子站上被告席。



可问题在于,4岁的孩子,撑得起“性骚扰”这三个字吗?

首先得说清楚,每个人都该保护自己的身体,这个权利必须尊重。但“被冒犯”的感觉不能代替事实,因为监控拍下来的就是意外触碰,不是主观侵犯。



《民法典》也写得明明白白,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少律师都表示,4岁孩子心智远未成熟,并不具备性意图和性意识,其行为无法评价为性骚扰。

一个4岁的孩子,连性别意识都还没有,你让他怎么“性骚扰”?这公平吗?

维权是权利,但别拿维权当生意

更加抽象的是,当这位女子面对“蹭流量”的质疑时,居然大言不惭的表示:“我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随后有网友扒出来,她账号里之前就发过不少跟人吵架、争执的视频。

这就让人不得不琢磨,你到底是真觉得自己被侵犯了,还是逮着个机会就想搞个大新闻?把“碰”说成“摸”,把意外升级成性骚扰,然后发视频、上热搜、赚流量。截止到发稿前,平台已将这名女子的账号禁止关注。



在我看来,这种“碰瓷式维权”已经不仅仅是逮住机会小题大做这么简单了。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博眼球、博同情——等这套路玩多了,导致越来越多的“小作文”反转,最终都在透支公众信任。

事实上,此类事件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前不久,杭州一名女子发视频哭诉自己在电梯里被男邻居“猥亵殴打”。结果警方一查,全是编的,人最后被行政拘留了。再往前,无锡还有个妈妈,在网上说蛋糕店老板猥亵她3岁女儿,闹得沸沸扬扬,最后警方调查发现纯属诬告。

所以,每一篇“小作文”被戳穿,每一次剧情大反转,公众的愤怒和同情就多消耗一分。“小作文式维权”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透支的是全社会对真正受害者的信任。

等哪天真的有人受了伤害、真的需要大家相信她的时候,大家的第一反应可能已经不是同情,而是“先看看会不会反转”。

这件事真正受伤的,是所有女性

对于类似的事件,最该警惕的其实是女性自己。为什么?因为中国女性今天的平等地位来之不易,是靠几代人的努力换来的。但“碰瓷式维权”这种东西,正在一点一点地侵蚀社会对女性的信任。

过去社会愿意“优待妇孺”,是因为女性生育抚养后代是对社会的贡献,也因为女性在体力上是弱势一方,需要保护。

可现在呢?有些人一边说自己弱,一边强得可怕,可以毫无证据就把人搞得身败名裂。当某些“小仙女”们跟一个4岁孩子过不去的时候,社会凭什么还要无条件地保护你、优待你?

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每一次这样的闹剧,都在让一些人对“女性维权”这个词产生本能的警惕甚至反感。等这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整个社会对女性的保护文化就会倒退。到那时候,真正吃亏的是谁?是那些安分守己、遵纪守法的普通女性。

回过头来看这件事,道歉、赔医药费,男孩父母该做的都做了。按理说事情到这儿就该结束了。可女子非要书面道歉、拍视频道歉、告上法庭,诉求的性质早就超出了维权的范畴。

维权没有错,保护自己的身体边界更没有错。但维权得有边界,边界之内是权利,边界之外就是另一种伤害。把成年人的身体焦虑投射到一个4岁孩子身上,把“碰”说成“摸”,把意外说成“性骚扰”——这种行为不是在维权,是在制造新的受害者。
而这场闹剧最大的受害者,可能不是那个被揪住衣领的男孩,而是所有女性。因为每一次这样的闹剧,都在悄悄侵蚀着社会对女性的整体信任。这笔账,迟早要让所有人去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