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邹市明与妻子冉莹颖成了今年持续的热点,两口子在综艺节目中自曝七年亏损超两亿、被迫变卖多处房产还债,而“乱投资”三个字就成了他俩最大的标签。
对吃瓜群众来说,不管是邹市明问题更大还是冉莹颖更不靠谱,但夫妻俩都是典型的“有钱不会投”,这成了网民对他们认知的共同交集。
拳馆、火锅、电竞、潮牌……二十多家公司的接连失败,似乎再一次印证了文体明星跨界创业的宿命。
但我想说的是,问题并不是“乱投资”这么简单。
邹市明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投了什么项目或者怎么投,而是以什么样的认知、什么样的结构,以及什么样的心态去投。
这背后,存在三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邹市明夫妇对IP价值的认知失误、夫妻合伙人模式的巨大风险,以及作为体育界成功者对商业规律的无视。
一、IP不能自动变成现金,IP需要非常专业和精密的运营那个上海的高端拳馆,是邹市明投资中最被诟病的一个,也是被认为“不会投资”的典型案例。
但是咱们普通人扪心自问,假如我们自己也是邹市明,我们会不会觉得开拳馆是个很好的选择?
我觉得大部分人会。
这是很简单的逻辑:中国“拳王”开拳馆,难道有错?李宁卖的也是运动品牌,不是类似吗?
其实问题不在于邹市明不会选择项目,而是他误解了IP变现的基本规律。
邹市明最大的幻觉,是以为“拳王”二字可以自动兑换为现金流——这才是他为什么想当然的、毫不怀疑的认为开拳馆是必然的。
那座上海黄浦江边斥资打造的1.8万平方米的高端拳击中心,年租金5000万,年卡定价3.8万至8.8万,装修极尽奢华,连一盏水晶灯就耗资300万。
不是“人傻钱多”,而是因为邹市明坚信,只要挂上自己的名字,全国的拳击爱好者乃至更广泛的体育迷都会来这里“朝圣”、顺便花钱。
他的认知错误并非体现在几百万的水晶吊灯——这其实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他把“IP变成现金流”这件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如果邹市明不是开拳馆,而是做了什么别的产业,他很可能还是会翻车。事实上,他投了那么多项目都失败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背后也都是因为犯了同一个错误:以为IP可以直接变现。
全世界有名气的人那么多,为什么未必都能靠名气赚大钱?可见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你有名气,然后人家就来你这儿花钱,真没这么容易。
IP变现需要的是先产生一个“品牌忠诚度”,将个人IP和品牌紧紧结合在一起,就像“李宁”这个个人IP名字和运动服饰的“李宁”合二为一,才产生了品牌的持久声誉。
反观邹市明,他选择捆绑自己名字的,只是一个物理空间上封闭、位置定死在上海的拳馆,这其实是在极大程度上锁死、限定自己的名声与品牌,与“扩散IP影响力”恰恰相反。
再比如贝克汉姆,他选择的投资项目绝大部分都是轻资产,这样就会让自己的个人IP轻盈地跨越许多不同的领域,而这些领域又多多少少都和体育相关。
而邹市明选择的却大多都是重资产、重折旧、重人力的创业项目,非常累、风险极大。
300万的吊灯,问题的本质不是“买贵了”,而是想要靠名气就能“开个店坐等顾客来”。
二、夫妻合伙,既伤感情又伤生意邹市明与冉莹颖的创业,从一开始就带着浓重的“夫妻店”色彩。
尤其是拳馆这种重资产项目,就更像是开一个“豪华版”的“夫妻店”。
从表面看,邹市明管技术和专业领域,而冉莹颖负责商业运营,分工明确。
但夫妻合伙普遍存在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权责模糊、制衡缺失。那些重大决策比如选址、定价、选各种投资项目,看起来是“商量后共同的意愿”,但实际上根本没有专业的评审和风险评估,也没有外部监督和建议机制。
当决策失误之后,没有人能出来叫停,更没有人能够和愿意担责。
更要命的是,夫妻感情混同在商业决策里面,互相抱怨影响二人感情的同时,让商业决策更加混乱和扭曲。
照顾孩子、经营家庭……这些事情也一并混同在二人的商业世界里,让一切都凌乱无序,谈商业时谈感情,谈感情时还得谈商业,既累死人,又如同一团乱麻。
还是以拳馆为例。
其实二人一开始完全能够很快意识到拳馆的投资是个错误,但还是不断往里面投钱,最后造成巨额亏损,背后原因就是没有纠错机制。
为什么做生意合伙至少要三个人,就是要有一个人能及时叫停、及时纠错。夫妻二人很容易陷入到同一个错误里面,或者其中一个人不愿意背锅而导致错上加错。
最终还要影响感情,两人互相抱怨,饭桌上谈生意和债务,生意场上有时候又要谈谈感情问题,这些都是做生意的大忌。
当家庭情感凌驾于商业规则之上,企业便不再是企业,而成了情绪的延伸、关系的附庸。
三、成功者总是习惯套用过去的经验,但不知道这里面潜藏着最大的危险邹市明从事的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运动,在赛场上,他只要咬牙坚持、刻苦训练、发挥天才,就能获得巨大的成功。
但生意场,却不是单打独斗的场合,而是充满了复杂性,以及属于另一套截然不同的规律。
邹市明在拳台上是战术大师,但在商场上,他却像个凭本能出拳的愣头青。
他创业的时候讲情怀,市场调研做得不够,这其实本身就是一种“套用体育规律到商业”的错误态度。
赛场上的光环不可能直接变成商业上的成功背书,拳击台上的意志比拼在商业上也会直接失效。
邹市明一直没有意识到,商业不是拳击台,对手不会站在那里等你出招,规则也不是你说了算。
还有一点很体现邹市明的体育明星特征,就是孤注一掷。
在拳台上,他需要孤注一掷、奋力拼搏,常常得迎着对手的拳头出击,只有敢赌敢拼才能拿下胜利,尽管中间有可能被对手KO,但无所顾忌、勇往直前最终依然是成功秘诀。
这个意识套用到生意上,却相当恐怖。
餐饮、电竞、潮牌……夫妻俩把全部积蓄、房产、甚至未来都押上赌桌,赢了全赢,输了全输——而他们最终输了个精光。
拳击台上,被KO一次还可以卷土重来,但商业中,孤注一掷很可能导致最终根本无力翻身。
总而言之,邹市明的问题根源,并不是300万的水晶吊灯,而是他从来都没有真正意识到,拳击和商业本来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