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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人掐死的孩子,是她的妈妈,这也太疯狂了吧!

竟然发现了一具女婴的遗体,她的腹部只有一根脐带,这证明她刚刚出生,而她的脖颈上,也有一道痕迹,证明她是死于非人之手。所以

竟然发现了一具女婴的遗体,她的腹部只有一根脐带,这证明她刚刚出生,而她的脖颈上,也有一道痕迹,证明她是死于非人之手。所以,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暴地杀死了新生儿呢?

01

2020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七点,上海城中三元路的荣子霞,忽然看到一个黑乎乎的塑料袋,沉甸甸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心道,难道是谁这么懒?

 

当她将袋子拆开之后,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双腿一颤,双手颤抖,险些摔倒在地。

戎子侠六神无主地吸了一口烟,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一声大喝,将自家老公喊到楼下,商议对策,自家老公也是一筹莫展,只好道:“要不要报警?”

没过多久,警方就来到了案发地点,检查了一下被女人用一件红色马甲装着的孩子,孩子已经死了,脖子上还能看到被掐断的痕迹。

戎子侠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确定箱子是昨日上午七点才被清扫,距离今天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也就是说,孩子被丢进箱子的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随后,他们又调取了附近的摄像头,发现在六月二十六日早上九点四十四分,一名穿着黄衣,身材略显臃肿的中年妇女,正朝着一个箱子张望,而她的手里,则提着一个白色的袋子,和装着女婴的袋子很像。

女人朝箱子的方向望了一眼,然后马上离开,三四分钟后,女人很快回来,把袋子丢到了箱子里。从另外一个方向,可以看到女人的裙子上,有一抹鲜红,像是被鲜血染红了。

警察顺着她的活动路线,找到了旁边的一家宾馆,在那里一打听,迎宾小姐立刻将她认了出来,原来是个25岁的周小姐,出生于安徽,人称“胖姐”,她是在六月25日下午才入住这家宾馆的,26日中午才走的。

在证实了他的身份后,警察在当天下午便来到了周某的住所,并将他传唤审讯。周某随即供认,自己是在一家宾馆里怀孕生子的。

 

02

根据周某的供词,“早上六点左右,我就觉得胃痛,想着马上要生产了,就没有到医院,而是蹲在厕所里,一直痛了好久,终于将宝宝出生了。那小家伙出生的时候还在哭泣,被我一把捂住了嘴巴。”

周某说得很轻松,仿佛她只不过毁掉了一件不值钱的东西。

警察问道:“你干嘛要捂住小孩的嘴巴?”

周某说:“我不想让别人听到我的话。”

那个男人,就是她口中的阿宽,他喝多了,还在呼呼大睡,完全没有意识到她已经生产了!周某本人并不希望阿宽得知她怀孕了。

见小孩没动静,周某便藏在洗手间,向好友“嘉嘉”发送信息,称自己生理期来了,请嘉嘉帮他拿些卫生棉。

佳佳给张恒拿来了卫生棉,一打开房门,就看到了躺在自己房间里的一个大男孩,还以为他和自己做了什么,于是也没有多说什么,将自己的行李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就离开了。

周某把厕所打扫干净后,把孩子用自己的红马甲紧紧地包好,然后把孩子放在佳佳用来盛放卫生巾的白布袋内,这正是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的。直接扔进了门口的箱子。

警察问道:“你确定那个婴儿已经死亡了?”

周某面无表情:“不知道。”仿佛那两个人是生是死,与她无关。

周某扔掉了女儿,顺手购买了一套新衣服,回到宾馆洗澡,然后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警察质询:“你勒杀小孩,还将人抛弃,知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周某说:「不清楚。后来被警方抓住,我都没发现。”

庄斌彤是一名前刑警,他的辩护律师,他的辩护人,周某的所作所为,明显违背了他的逻辑,他的孩子一出生就被他的母亲杀害,这在一般人的感情、人伦和道德上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出于对法律的尊重,以及最起码的人性:这是违法的!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在一个正常的人身上。

如此说来,周某是否有精神病?

经公安机关对周某进行了心理评估后,认为周某为正常人。

那么,周某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如此丧尽天良,肆无忌惮地杀死自己的女儿?

这可能要从她最初的生活环境以及她自己的教育环境说起。

03

据悉,周某的妈妈和爷爷奶奶都来自上海,25年前,周某妈妈因为不听从父母的建议,与一名男子跑到安徽深山里,并在那里与一对兄妹相依为命,并在那里生出周某这对兄妹。

周某在山村读中学的时候,因为学习成绩太差,被迫退学。她哥哥在上海读中学,学习也很差,一门课只有一二三十分。

周某的爷爷相信,这对兄妹之所以这么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奶奶,因为奶奶是个智障,根本就不会看钱。

至于周某妈妈,则觉得自己儿子智商低下,或许和自己的爸爸有关,爸爸被人偷走了一万四千多块钱,导致情绪低落,四、五年后病逝。

这一家子,还真挺可爱的!

年纪轻轻就退学的周某,为何会在20岁那年与比自己大17岁的男子成婚?

周某说:“他一开始对我挺好的,可是自从有了身孕之后,就变得很差了。”周某临近临产,来不及赶往医院,便在送往医院的大巴上把孩子生下,由她的婆婆接生。

周某在产下孩子之后,觉得这门亲事不顺,便把孩子交给了他的丈夫,自己回到了自己的母亲身边。

周某在村子里只是偶然帮人挑点菜,没有什么技能,因此在爸爸去世后,妈妈就把周某和哥哥送到了上海的爷爷奶奶那里。

很显然,周某的妈妈离开了上海这个大都市,跑到安徽的山区去了,她的行为很不理智,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从小就受到了很好的教育,所以,周某从小就被开除了,没有任何的知识,也没有任何的技能,对自己的生活和未来没有任何的规划。

04

他们所投靠的爷爷奶奶,由于当年的女儿跟别人跑了,所以在房屋拆迁中受到了损失,如今突然多出了三个人,住的环境就更加狭窄了,各种桌椅板凳之类的东西堆积得到处都是,周某和他的妈妈只好一人一室。

 

周某的爷爷已经66了,但他仍然靠着门卫维持生活,收入微薄,周某的妈妈在附近一家餐厅里刷餐具,而周某则在同一家餐厅里当服务生,端菜。

也许是从穷乡僻壤来到上海这座大都市,周某的性格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他对自己的妈妈从来不说任何话。周某于2019年11月被查出有身孕,这件事也让他的妈妈起了疑心,但是她并没有告诉妈妈。在妈妈询问她有没有怀孕时,她断然否定:“我没有出轨,为什么要怀孕?”

周某怀着身孕,不久便辞掉了餐厅的工作,并时常出入酒吧,或每日一游,或每隔三日一次。其好友佳佳称,周某就是爱喝酒,爱喝酒,见人就喝酒,见人就喝酒。无论是否相识,她都会和别人一起摇,经常光顾的酒吧里,她都会认得。

从原来的110块到现在的300块,再到现在的3000块,这和她工作的3000块完全不成比例,那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这一点,从她那乱七八糟的私人生活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警察询问她是否认识这个婴儿的生父?她也无法解释,便提出李某一名男子,经过检查,婴儿并非李某所生。其他的男生,也只是发个朋友圈而已,并没有说自己的真名。甚至她出生那天,和她睡在一个卧室里的男人阿宽,她都不清楚对方的真名。

私生活混乱,贪图享乐,好逸恶劳,今朝有酒今朝醉,一醉方休...这句话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警察询问她,如果她真的不愿意,那为何不早点把孩子拿掉,而是要把孩子生下来?也没有想到要去查。

周某说,从来没有考虑过此事,只是不希望自己的身世被人知晓,自己又没有经济来源,只能度日如年,日子就这么过去了。等到快有宝宝的时候,她就发现,这是一个需要处理的大问题。

“孩子出生后,我不希望被人发现,就杀了她。”这就是她想出的对策,也是她认为惟一的对策。

可是,她杀的可是自己的亲闺女,又不是阿猫阿狗。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随便杀啊!

没有人生的憧憬,没有对事物的预见,没有对将来的期望,没有对家人的责任感,没有对问题的思考。那就是苟延残喘,和活死人有什么区别?但这不正是周某的情况吗?

05

周某曾结过婚,生下一子,但生下不久,便将其托付于丈夫,并返回家中,此后从未与孩子联络,因此,她未尽到义务。

周某的妈妈说,自己的孩子没有头脑,自己也很讨厌她。她太单纯了,觉得自己被警察带走了,马上就会被放出来。不会吧!这可不是什么宠物。既然被关押了起来,那就一定要让她受点罪。

不管周某有没有大脑,她都将面临着10多年的监禁。

负责该案的公诉人表示:"周某在归案后,能够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承认了犯罪事实,因此,按照《刑法》,周某具有减轻刑事责任的法定情节。而且,由于我们查不到孩子的生父,也没有得到受害者家属的原谅,也就没有减轻处罚的必要了。”

《民法典》明确指出:“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它正当权利,依法受到法律的保障,不受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害。”“家长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刑法》中对蓄意杀害他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轻微的,可以从三年到十年不等。”只要是犯下了谋杀的罪行,那就是谋杀,就算是一个妈妈也无权剥夺自己孩子的生命。

这个案例让我们思考,周某为什么会有如此与众不同的想法,以及对生活的轻蔑,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基因,更重要的是他的家庭环境。你对这一点有什么看法?请留下你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