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年间的冤案

开扯吧 2024-03-12 20:40:42

今天我们接着讲道光一朝的故事,不过今天故事开始之前,要给大家认个错。

因为在上上期写的,道光年间的穷人,有几个数据错误,给大家道个歉。汉代的一石是60斤,汉代的一亩约等于今天的0.69亩,产量确实低。

五口之家百亩田,百亩之收不过百石。一年的收成不过6000斤,前面文章写成1200斤了,实在是很抱歉。因为发布的文章只能修改20个字,篇幅太大修改不了。

我本来以为数字纠正之后,老百姓收入变多了,西汉老百姓的生活应该是非常好的。但是现实并非如此,后来我看到有关,西汉年间百姓生活的另一本书。

东汉班固所撰《汉书》十志中的一篇,《汉书·食货志》里面有这样一段记载,直接翻译了,原文有兴趣的可以直接去网上搜,大意是:“一家五口人耕种一百亩的田地能收获150石小米;官府的税是十抽一,要交15石小米给朝廷,结余135石小米;

一家五口每人一个月食用1.5石小米,一家人一年食用90石小米,还余有45石;

一石小米30个钱,45石小米能卖1350钱;一家人每年还要给宗族祠堂交300钱;

五口之家每个人都要穿衣服,就按每人300钱,一共花费1500钱,这还亏欠了450钱。

一通账算下来,底层老百姓所有收成,除去吃饭穿衣,祭祀祖先,一样还是剩不下钱,坑还不够,这还是年景好的时候,没有天灾水旱。

很遗憾,虽然数字是错的,结论还是没有变化,文景之治下的老百姓日子虽然好过一些,基本也就是维持一家人吃饭穿衣,祭祀祖先,维持温饱而已。

上面是给大家道个歉,做一个解释,交代。下面我们开始讲道光一朝的冤案。

前面我们讲了道光一朝的官场潜规则,官吏的故事,又讲了道光年间穷人的状况,还有道光年间富户的美好生活。为什么突然之间就转到冤案上了,这好像也不挨着吧。

实际情况还真不是,前面我们讲,道光年间很多有趣的事情。这些有意思的事里,就包括道光一朝的冤案。

有人可能会问,冤案不都一样的么,难道道光一朝的冤案,有什么不同,难不成还有新花样!

其他朝的今天先不说,以后读到了慢慢聊,但是从我读的道光年间很多案件,发现道光年间的冤案很多,而且很多都是由于奸情引发的案件,比例特别高。

多的什么程度,比如一个是老公被杀,如果找不到杀人凶手,审案子的县太爷都能用通奸杀人的逻辑,草菅人命。

话说道光二十五年,河南洛阳的新安县,一个要外出经商的年轻人张旺,喝了妻子炖的鸡汤之后,摔倒在地双目圆睁,七窍流血绝气身亡。

正在做饭的妻子孙氏,听到动静之后,马上跑来抱住自己老公,当时就被吓傻了,之后嚎啕大哭。

张旺母亲年龄大了眼睛又瞎了,正在门外休息,突然听到儿媳妇在院子里死去活来的哭声,赶忙就摸索着到了院子里。

问儿媳妇孙氏,发生什么事了啊!孙氏一边哭一边讲,老公张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七孔流血,人死没气了。

老太太一听,宛如晴天霹雳,一屁股蹲坐在了地上,放声大哭。

本来很平静的村里,突然被婆媳二人的哭声给打破了,街坊四邻的都跑了出来,看看这是怎么了,谁家发生什么事,要看个究竟。

很快张旺家门口就围了一堆看热闹的人,当人们看到张旺七窍流血,口吐白沫,面目狰狞脸色发黑的惨状之后,都被惊呆了。

不少围观的人就开始小声议论,这小伙子平时身体很好啊,身强力壮的,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人群中上了岁数,有经验的人,立即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脸色发黑,口吐白沫,这种死相,肯定是被毒死的。

然后大家就开始展开推理了,表达自己的看法,议论纷纷。

大家正讨论的热火,维持地方安定的地保,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片警,闻讯也急急忙忙赶来了。

维持秩序,疏散人群,保护现场,然后去县衙报官。当时新安县令姓刘,刘县令收到通报之后,马上吩咐人通知仵作就是法医,到张家去验尸。

仵作反应也很迅速,验尸之后马上把报告上报给刘县令:被害人张旺确实为中毒而死。

刘县令一看这报告,做的也太TM粗糙了。你一个专业人士,跑去一趟和路边看热闹的一个水平啊。只要不瞎,谁都看的出来是中毒而死,还用你说。

刘县令毕竟为官多年,人命关天,在我地方出现了人命案,不查清楚怎么给上面交代,这也结不了案啊。

这里我们交代一个背景,清代为了提升基层的司法效率,对各种案件的审理完结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命案,案发地的州县官府要在三个月内查清案情,抓住犯人,审讯完毕。须半年内审理完结;命案和盗案,连过四期无法结案,具体经办官员就要被降一级,知县降为县丞,典史降为捕官,涉案的小吏也一并受到处分。

猛的一看,感觉好像是为了提高底层工作积极性,提高办案率,是好事吧。实际上不然,你想有很多的案情非常的复杂,比如我们现在新闻里看的不少案件,破案时间长达几年,十几年,二十多年的都有,最后才把罪犯绳之以法。

因为有的案件当时留下的线索非常少,或者是罪犯潜逃了。当时刑侦,科学技术又比较落后,掌握的线索根本都锁定不了谁是罪犯。

可是《大清律例》就摆在那里,官吏又必须限期破案,抓到凶手。那可想而知,最后势必会造就出大量的冤假错案,大量被冤枉的人。

所以这是道光年间造就大量冤案的第一个原因,《大清律例》胁迫之下造就冤案。

刘县令也一样,破案有期限的,你仵作给我这么一个糊涂报告,我怎么结案。

然后就把仵作给叫来了问:你这报告写张旺是中毒死的,中的什么毒,是砒霜么?

真的是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这仵作也水的不行,心说我也不知道啊,确定不了啊,然后不犹豫不决讲:我也不能确定是不是砒霜中毒,但是敢保证他是中毒而死。因为因为我用银针探他舌根,喉部,两根银针全部发黑。

刘县令一听,这TM等于没说,搞了半天你TM就知道银针插了变黑,就是中毒。就你这技术,幼儿园小朋友教三分钟都能熟练掌握。

但是仵作随后说了一句话,给刘县令指出了一条办案的方向:这很可能是,张旺妻子孙氏在饭里下毒,毒死了张旺。

刘县令一听,这句还算靠谱,来人啊,把孙氏给我带上来。

孙氏被带上县衙大堂之后,哆哆嗦嗦吓坏了,那边老公刚被毒死,这边就被衙役拿到衙门。

刘县令看着堂下哆嗦成一团的孙氏,怒吼一声,“孙氏,你是如何毒害你丈夫张旺的,赶快如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

孙氏跪在地上,惊慌失措,惊恐辩解“大人,民妇冤枉,我夫妻二人十分恩爱,我怎么会加害与他,不是我干的啊”

刘县令哪听的进这种话,因为在他的脑子里,已经认定张旺一定是妻子孙氏,下毒害死的。

今天审理一看,刁妇果然不老实。

你不招没关系啊,老爷我有的是手段让你认罪,咱们先礼后兵。

你说不是你,刘县令把惊堂木一拍质问道:“你没害他,他活蹦乱跳的一大活人,喝了你熬制的鸡汤后,七窍流血而亡,难道不是你在鸡汤里下毒?”

孙氏连声喊冤,我真的没有下毒,请大人明察啊!

刘县令指着孙氏道:“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刁妇我让你死个明白。

来人啊,去把抓的野狗拉上来,然后把孙氏炖的鸡汤一起端上来。”

很快一条野狗和孙氏炖的鸡汤,就被衙役送到了大堂之上,刘县令让衙役把瓦罐里的鸡汤,喂给野狗。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野狗转眼间就把衙役倒出来的鸡汤,吃了个干干净净。正在大家为孙氏长出一口气的时候,野狗突然开始发抖,一会功夫就口吐白沫,双眼流血断气死了。

刘县令看完阴森森的一笑,看着孙氏,你还有何话说。

孙氏眼睛马上失去了光彩,捏呆呆愣在当场。

这等于物证啊,现在证据确凿,只要拿到孙氏口供,人证物证俱在,看你还如何抵赖。

然后吩咐手下大刑伺候,重大六十大板。你想在这种酷刑之下,就算是清白的人也坑不住啊。

所以我们熟悉一个词,屈打成招。其实我们谁也别吹牛,大部分的人都是抗不过这些酷刑的,不要被电影里的意志坚定的英雄给骗了,能抗过这些酷刑的人,万中无一。

你想通过这种酷刑手段,必然又会造就出大量的冤案。因为人总是想赶快的摆脱痛苦,如果认罪,就能停止对你肉体上的折磨,那尽快认罪让痛苦结束吧。

这里说一句题外话,有一些人感觉,自己身上有很多的坏习惯,自己又改变不了,很是痛苦啊。

比如想减肥,又忍不住要去吃东西。先锻炼身体,又起不来床。要坚持学习,又停不下看手机,怎么办。

改变这个很简单,像屈打成招一样,通过暴力强制实施。减肥坚持不下来,就拿鞭子沾辣椒水抽。起不了床,清朝酷刑夹手指,保证你第二天早上没人喊你,你自己就主动按时起床。

人有的时候不能自律,还要改变自己,有的时候就需要这个暴力强制,非常有效的办法。

这是一个题外话,酷刑确实很见效,孙氏孙氏绞尽脑汁,编出一个理由,“只因张旺常年外出经商,民妇心中多有怨恨,所有才动了杀机——”

刘县令一看果然奏效,那如果是奸情引起的人命案,那肯定得有一个奸夫啊。

我听你们邻居说,张旺表弟杜十郎年轻俊朗,经常来你们家里,是不是你和他勾搭成奸谋害亲夫?刘县令凶狠的呵斥道。

孙氏当然不认,又是各种哭诉,喊冤。

刘县令还是那一套了,你不认没关系,接着给我上刑具,不怕你不招。

最后孙氏按照刘县令的思路写了供词,签字画押。然后又把所谓的奸夫,张旺的表弟杜十郎抓捕入狱,杜十郎什么都没做,清清白白的当然也不会招认了。

然后也是各种严刑拷打了,按照狱卒的指示,写出了一份刘县令满意的供词,签字画押。

一件命案算是如期结案了,随后将此事上报州府,不久州府便下了批文:判处孙氏及杜十郎死刑,秋后处斩。

如果没有意外发生,孙氏和杜十郎回天无力,冤死无疑。

命运就这样,或许是两人命不该绝,一个月之后,刘县令退休了。新县令张静山上任,一次偶然的机会,翻看到了孙氏的案子。

张静山是一个很负责的人,他一看这个案子疑点颇多,首先供词写的张旺砒霜中毒而死。但是口供里面却没写是谁买的砒霜。

哪里买的砒霜,大清朝对砒霜的管控非常严格,购买都要做记录的,怎么会没有记录呢。

然后他又提审了,孙氏和杜十郎,两人皆呼冤枉,称自己是被屈打成招。

而且你想,如果是下毒之人,另有其人,在孙氏做饭期间偷偷下毒,然后溜之大吉,完全是有可能的。

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定就是孙氏谋害自己的老公啊。

然后张静山又带着众衙役,掘开了张旺的棺木,再次对其验尸。二次验尸的结果结果,张旺确实中毒而死。

张静山再次陷入疑惑,最后他让人把孙氏带回了家,吩咐她。你按照案发当日的情景重演一遍。

孙氏就把当天的过程给重现了一次,抓鸡杀鸡,炖鸡汤。这时候张静山发现一个问题,问孙氏,你为什么炖鸡汤不在厨房炖,要到外面的葡萄藤下面炖呢!不合常理啊。

“回大人,厨房的烟囱被堵住了,一生火厨房就会冒出很大的浓烟,我便在这葡萄藤下搭了个临时灶台生火做饭。”

正在张静山疑惑得解的时候,他突然看到炖汤的瓦罐上面,有一滴滴拉的长长的液体,滴入了汤中。

他顺着坠落的液体往上看,发现了一只蝎子尾巴。他马上命人翻开葡萄藤,抓到一只巨大的蝎子。随后他又找人牵来一只野狗,同样把鸡汤喂给野狗。野狗也真是命苦,不出意外这只野狗同样,七窍流血死了。

张静山让人将蝎子打死后,命仵作再次验毒,仵作这次验准了:确实是蝎毒!

这一宗命案终于真相大白,孙氏和杜十郎无罪释放。你以为这个故事就结束了么,哪有那么容易,那个退休的前任刘县令,但因为他操切行事,造就冤案,好在最后没有闹出人命。得以轻判最终被剥去俸禄,罚银百两,补偿孙氏和杜十郎。

道光年间的这宗糊涂案终于结束了,那我们能从中看出什么呢!

大概是这么几层,第一,道光年间的司法系统是十分粗糙的,这些粗糙的规则,和暴力逼供,导致冤家案频出,普通百姓苦不堪言。

我们今天选的这个案例里面,其实少了一个元素,没有贿赂县令。其实在道光年间的很多案例,里面都有大量的给主审官送钱的现象,无权无势的百姓只能任其摆布,枉死。

符合我们前面讲的,穷人没有机会,没有人脉,道光年间更得不到法律的公正裁决,只能默默地接受命运的不公,因为穷。

第二,大清朝的合法的买官,导致了很多花钱买官的人,通过违法的手段捞回买官的钱,所以导致更多的不公,在道光一朝存在,底层百姓的生存难度,雪上加霜,难上加难。

第三,道光一朝的官,不管你是多大的官,你千万别犯事。只要发现你犯了大错,一样把你一撸到底,绝不姑息。 今天的刘县令,虽然造就冤案,整体来说没有造成大错,没有人枉死。

如果枉死,或者是有收钱,最轻最强也要被流放千里之外,估计他这辈子就得死外头。在古代这是很重的处罚。

道光年间还有另外一个案子徐蔡氏案,这个案子从县里一直打到知府,到省里,最后搞到道光皇帝那里,这一案子导致一个三品大员被逼自杀,两位巡抚(省级官吏)被罢官,道光最后亲自下圣旨:德清知县黄兆蕙发配黑龙江充作苦差,归安知县马伯乐与湖州知府方士淦发配新疆军台效力,原浙江巡抚黄鸣杰与继任程含章革职为民,婢女入画,杀人行凶,立即斩首,徐敦诚隐瞒真相,杖一百,流三千里。

可见在道光年间当官,搞钱是小事,当时你要本职工作失职,那你就死定了。货真价实严厉追责,绝不手软。

这是一个简单粗暴的时代,当时也没有很多精妙的管理手段。时代的局限,只能用简单粗暴的手段,管理和制约,维持整个系统的运作。

系统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有自己的利益,有自己的不得已。

高高在上的道光皇帝,也不过是系统之中的一员,他也无法逃脱,系统给太的限制和太多无奈。

下一期,我们就去讲一讲,这个帝国塔尖上的人,道光皇帝的无奈和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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