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引发热议的新闻:广东阳山县一个13岁的男孩涉嫌性侵8岁的女孩,但警方却没有立案。这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大家都在问:这是为啥呢?
事情是这样的:2月26日,阳山县小江镇的一个公园里,一个8岁的女孩在厕所被性侵了。犯事儿的是一个13岁的男孩,叫陈某。警察叔叔接到报案后,很快就抓到了陈某。陈某自己也承认了错误。但问题是,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因为陈某犯事儿的时候还没满14岁,所以不能对他进行刑事处罚。
这事儿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觉得,这么严重的事情,怎么就能不处罚呢?但也有人认为,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应该更注重教育和改正,而不是一味地惩罚。
我个人觉得,这事儿告诉我们,对于孩子的教育和保护,不能光靠法律。家庭、学校、社会,大家都有责任。同时,我们也得好好想想,怎么才能让法律既能保护社会,又能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你打个架,闹个事,我可以认为你年纪小不懂事,教育教育算了,但对于一些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犯罪事实的,比如说强奸、虐杀,这是明显的心理变态,不能草草了事,应该增加刑法处置,不能让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逍遥法外,不能让恶魔在孩子心理成长,不能放任恶魔长大,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保护恶魔的工具。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处理未成年犯罪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别忘了点赞和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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