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杀妻案”:离婚冷静期是否该取消?

四月琼思01 2024-04-26 16:14:17

冷静期杀妻案,男子最终被判死刑,不觉唏嘘。

这起悲剧,原本可以在更早的时候得到避免。倘若我们的执法者能够不再局限于“家暴”这一标签,而是直接以故意伤人等更为明确的罪名来定性,或许就能有效遏制那些潜在的犯罪者以身试法的冲动。

“家暴”,只因它含了一个“家”字,却往往让法律在量刑时显得犹豫不决,从轻发落。然而,家暴的残酷与恶劣,绝不亚于任何形式的故意伤害。因此,”家庭“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那些暴力犯罪的庇护所,这是法律的局限。可立法的意义不就是为了公正无私吗?不合理的就改!

”离婚冷静期“在设立时,就受到了诸多争议,因为它与”婚姻自由“这一原则背道而驰。然而,某些决策者却对此视而不见。

当然,我也相信,我们的执法者,在最初设立时,初衷是好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离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牺牲个人的自由为代价。

对于那些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的人来说,“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无疑就是一道无形的枷锁。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无法及时解脱,只能忍受着痛苦和煎熬,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他们的心理负担和情绪困扰。

而对于那些不幸遭受家庭暴力的家庭来说,“离婚冷静期”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果不能及时离婚,受害者将继续处于危险之中,时刻面临着身心受伤的风险。这段时间的拖延,不仅无法给受害者带来任何帮助,反而可能加剧他们的伤害和痛苦。

诚如这位网友所言,”头七都过了,离婚期时间都还没到。“就很离谱!

或许有人会轻描淡写地称其为个例。可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当这样的不幸落在某一个人身上时,那便是百分之百的苦难与沉重。

我们不能因其罕见而轻视!

视频里受害者的妹妹说,”我姐起码一个月的话都被打两三次,对方行凶时,我哥他们压着他,都不敢放手,他刀都不放,他要是当时起来的话,我们每一个人都活不成了。“

在公众场合,众目睽睽之下,五六个家人尚在一旁,这个男人竟然肆无忌惮地在短短十秒钟内夺去了一个人的生命。何其冷漠、何其暴力!

群里的小姑娘们纷纷表示,今天又是被恐婚恐育情绪笼罩的一天。于是,我特意翻出了6年前的新闻来和她们分享,没想到这反而让她们更加绝望了。原来,在离婚冷静期正式出台之前,我们的社会就已经有了类似的先例。

2018年,曾有一位丈夫对妻子和女儿施暴,导致妻子左耳失聪。在这样的暴力行为面前,妻子毅然决然地提起了离婚诉讼。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法官竟然认为这只是双方之间的“肢体冲突”,并主张应该给男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于是,法院判决给予双方长达6个月的冷静期,并未准予离婚。

这样的结果,又有多少人能理解呢?

那不理解的结果,就是我不玩了,我不参与了。所以,不要去抱怨现在的年轻人 为什么都不愿意结婚了。因为,有一个词叫”幸存者偏差“,他们看到的都是诸如此类的新闻,自然参与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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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琼思01

简介: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