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地方行政区的政治传统中,党务系统、政府系统、人大系统、政协系统的官员基本都可以相互兼任或者调任的,比如马旭明就曾一度以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的身份兼任了1年零3个月的襄阳市委书记,这就是典型的政协系统官员兼任党务系统的职位。
而且,除了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内部跨系统交流任职之外,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间也能跨区域进行跨系统交流任职,例如在安徽省当了2年零8个月的省委副书记程丽华就跨省区调任重庆市政协担任党组书记。
从表面上看,省级党委的副职干部调到市机关当一把手,可能给人一种级别较低的印象;那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如何来理解省委副书记转任市政协党组书记的级别呢?
其实,我们应该从调任所在省级行政区的地位,以及所调任单位的级别来看,然后再与原单位所任职岗位的级别进行对比。
要知道,四大直辖市、五大自治区和各个省份,都属于省级行政区划,其级别就是正部级单位。
而每个省级行政区都设立有固定的四大领导班子,分别是党委领导班子、政府领导班子、人大领导班子、政协领导班子,军事性质的省级军区班子不算。
这就意味着四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都属于平级,即:各省的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与各直辖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和各自治区党委书记、区政府主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皆属于正部级官员。
也就是说,无论是各省,还是各直辖市、或各自治区,其四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与教育部长、科技部长、商务部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审计署署长等国家部委一把手平级。
但还存在例外情形,我国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与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六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皆由政治局委员高配兼任,使得他们与所在省级行政区的政府、人大、政协三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级别要高一级,同时也比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四大领导班子一把手高一级。
必须要指出的是,京津沪渝粤新六省区市的党委书记高配副国级,但是其党委机构仍属于正部级单位。
所以,我们回到原来的问题,就明白两个事实:
第一:绝大多数省份的省委书记是正部级官员,包括安徽省在内,那么作为省委书记副手的安徽省委副书记,自然就是副部级官员,尽管有些省委副书记可能不会在所在党委班子中担任副部级的省委常委,但并不会影响省委副书记是副部级官员的事实。
第二:直辖市的政协机关和省政协机关级别一致,那么重庆市政协主席和安徽省政协主席,与安徽省委书记都是正部级,那么安徽省委副书记就会比重庆市政协主席低一级。而直辖市政协主席和直辖市政协党组书记往往是由同一人担任的,包括现在的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三大直辖市皆是这一现状,这就意味着当了直辖市政协党组书记之后,未来在某个时间一定会被选为市政协主席。
所以,我们可以论证安徽省委副书记转任重庆市政协党组书记,就是一种升职,从副部级的省委副书记晋升为正部级的直辖市政协党组书记。
表面上升正部了,身为中央委员退三线有点可惜
省级政协主席极少有转任省长、部长、省委书记的情况出现,能转任的是特例。
省委副书记,最接近正部级的岗位,提半级退二线,很正常,地方正厅级市委书记有时候为了表明资历深或者对该地区重视由政协副主席兼任也正常、襄阳不是还有常委兼任的惯例么、
这两个职位我就不挑了
省部级副书记不管这么样都属于副部级别,省委书记、省长、政协主席都属于正部级,直辖市书记都是政治局委员,其他正职都属于正部级!
准备退休了
你说呢???升正部级了
省委副书记一定是省委常委!这是基本常识!
多么闲的人才会写此文章
平稳等退休
副部成了正部,级别上升了
省委副书记,必须是省委常委,简直乱写
能到这个位置也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