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又现“提灯定损”,太可恶了

肥脸哥侃事 2024-05-12 19:46:48

5月8日的南京又出现一起“提灯定损”事件,一位租客结束了在江苏南京一处住宅为期三年的租赁生活,准备退房。

按照常规流程,租客期望能顺利拿回当初缴纳的押金。

然而,退房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碍——房东指出,房间内的木地板上出现了两个不起眼的小黑点,坚持认为这是房屋损坏的证据,并以此为由拒绝退还超过1000元的押金。

面对这样的情况,租客感到十分冤枉,认为这不过是居住三年后的正常损耗,毕竟任何物品随时间推移都难免有些许磨损。

他强调自己已经尽力维护房屋整洁,连退房前都做了彻底的大扫除。两个小黑点在他看来,根本不至于影响到整个地板的使用或美观,更不应该成为扣除大额押金的理由。

争执无果之下,双方选择了报警处理。当地警方介入此事,试图从中调解。

最终,房东的妻子参与进来,她的介入带来了转机。她可能更加理解租客的立场,也考虑到了长期租赁关系中的实际情况,提议了一个更为折中的解决方案。

经过一番协商,双方同意租客只需支付200元作为微小磨损的补偿,其余押金则悉数退还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房东怕是拿着放大镜验收的吧?三年的居住,地板没点痕迹那得供着不成?这种吹毛求疵,真是让租客心寒!”

那么,房东是否有权以“木地板上的小黑点”为由,拒绝退还大部分押金呢?

根据《民法典》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房东有权要求租客在租赁期间合理使用并保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良好状态。

但是,对于正常使用导致的自然磨损,房东不能以此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或扣除不合理费用。

木地板上的小黑点是否属于正常磨损,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磨损程度来判断。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界定“磨损标准”,通常情况下,此类轻微损伤应视为可接受范围内的自然损耗,房东的要求可能过于苛刻,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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