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致人脊椎骨折后逃逸,民警凭“蛛丝马迹”抓获嫌犯

扬眼 2024-05-09 16:56:06

5月8日一早,交通事故伤者黄某家属张先生带着两面分别写有“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情系百姓,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了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常乐派出所,对常乐交警中队民警不辞辛劳、尽心尽力帮受害人找到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感谢。

2024年4月1日19时03分,黄某饭后散步时被一车辆撞倒,造成脊椎骨折,车辆驾驶人驾车逃逸。当时以为身体无大碍没有报案,直到4月11日当事人女儿才来所报案,民警知悉情况后立即开展调查。

由于该案是无现场监控、无目击证人、无受害人陈述的“三无”案件,且时间跨度大,事发现场只找到一只疑似肇事车辆遗留的后视镜。民警发现这个路口周边多条农村道路贯通,路况复杂,果断放弃休息,围绕这个后视镜走访调查,走访多家车辆销售店,才确认这是电动四轮机动车上掉落的。

查阅了大量的周边视频监控后,直到4月12日下午,民警通过一个民用监控视频找到了符合逃逸车辆特征的“蛛丝马迹”,锁定了肇事逃逸嫌疑人马某。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马某终于承认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机动车,撞倒行人黄某后驾车逃逸,第二天一早就去四甲一家车行换后视镜的违法事实。

目前,马某已被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处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通讯员 杨佳雯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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