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治时间】预付卡消费遇上公司注销跑得了“庙”跑不了“和尚”

惠州电视台hztv 2024-02-02 19:00:09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说到预付卡消费,大家一定不会陌生,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休闲健身、美容美发、培训机构等领域,商家常常会以“会员卡”的名义推出各种预付玩法,引导消费者先付款。充值办理预付卡,看似优惠划算,实则办卡容易退费难,商家倒闭跑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那么,作为消费者,遇到如此情形该如何维权呢?

2021年3月初,小赖在招聘网站上找工作。随后,一家舞蹈机构的助教联系到她,说自己这里可以一边上班一边学舞蹈。起初小赖只是想自己体验一下,可来到舞蹈机构后,助教告诉她,她可以来机构担任前台一职,同时,机构有教练班,等她学完课程考了证,就可以带学生赚钱了。不过,她需要支付学费两万元。按照报名协议约定,培训时间为期一年,机构会再赠送两年。也就是说,三年之内,小赖每天都可以来机构学习舞蹈,没有课程节数的限制。

惠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志峰:原告赖某到某舞蹈公司去培训,双方订立了培训合同。赖某向舞蹈公司交了2万块钱培训费用,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舞蹈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了。

小赖报名后三个月,舞蹈机构因装修等各种原因暂停上课,之后她被安排去了另一家机构上课。不久,小赖发现原来的机构已经倒闭,新机构并不支持此前的考证承诺,因此要求原机构退费,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惠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志峰:因为这个舞蹈公司已经注销了,她起诉的是公司唯一的股东陈某,让他承担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的赔偿责任,就是要把没有完成的舞蹈培训费用退还给她。

法院审理认为,这起案件实际上是一起公司清算责任纠纷,股东陈某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就这样将公司简单粗暴地注销了之,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惠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志峰:在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经营不善而倒闭的话,是要按照《公司法》规定来进行清算,也就是通知债权人把自己相关的债权债务进行理顺,做好清算报告,向债权人去通报。但是这个案件中 ,股东陈某并没有这样做。作为公司独资股东,陈某注册资金没到位或者清算过程中有过错的,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该舞蹈机构已经注销,涉案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支持了原告小赖解除《报名协议》并退还未履行服务费的诉讼请求。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健身、美容美发、培训机构等都是预付卡消费的高发地,因为机构倒闭而造成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消费者,消费时应当仔细评估,尽量避免预存大量资金。作为经营者,也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惠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志峰: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主体、清算责任来进行清算, 明明白白将这个责任说清楚是经营不善。但是恶意的或者一清了之的这种行为,在社会上消费者是不能接受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所以这种在清算过程中就相当于有过错 ,那消费者主张要股东个人去承担这些赔偿责任 ,法律都会予以支持的。

全媒体记者:李丹丹 何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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