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垂帘听审”,律师“拍照捉奸”

新洞察 2024-05-15 09:46:54

这两天有个新词在网上火了,叫“垂帘听审”。

5月11日,青海省天峻县法院审理一起案件。但在审理期间,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利用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让审判长打断律师说话的时候要“硬气点”,“不用跟他商量”、“打断”、“不要让他发言”......

当天休庭后,审判长电脑开着,个人微信的聊天框就暴露在桌面上,被律师看到,直接手机拍下,发到了网上。经过媒体的报道,舆论一片哗然。有网友戏称此事:法官“垂帘听审”,律师“拍照捉奸”。通过微信遥控干涉庭审,已经是件很离谱的事,更离谱的是,在丑闻曝光后,当地中院不仅没有承认错误和问题,反而义正言辞地把锅甩给了律师和媒体。

当地中院的通报,简单归纳下就是:第一段,律师,混账!第二段,媒体,不懂事!第三段,我有瑕疵,但合规。第四段,不信谣,不传谣!总结起来就是,我有不规范的地方,但律师和媒体要负主要责任。批评别人先声夺人,批评自己罚酒三杯,整个“倒打一耙”的完美示范。通报说,“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试问,休庭纪律是什么意思?是说学生在下课期间,不遵守课堂纪律?还是说,打工人在午休期间,不遵守公司纪律午睡?通报说,“律师不听制止,并推倒法院工作人员”。说实话,我还没听过哪个律师这么牛批,敢推倒法院工作人员。建议把监控视频放出来看看,如果属实,那这律师必须直接拘留。通报说,“新闻媒体转发,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还直接点名了两家媒体,看了那么多通报,这种点名硬刚的还是第一次见。以往哪个地方有什么丑事被揭发了,当地好歹还顾及点脸面,说感谢媒体监督。该院倒好,直接说他们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这胆子不是一般大。通报说,“希望社会各界不信谣,不传谣”。所以,到底谣言是什么呢,谁在信谣,谁在传谣?既然法院从始至终都没有否认律师拍摄的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那就是真的啊,既然是真的,怎么能说是谣言呢?不是说接受监督吗,建议把全部的聊天记录公布一下,让群众看看,这到底是“指导”,还是违法干涉下级法院办案。从头到尾,海西州中院的官方通报,顾左右而言他,并没有针对干预下级审判案件给出合理的解释,这才是引发舆论关注的原因所在。此事能让群众,特别是法学界感到震惊,原因有二。首先,此事破坏了法院独立审判的司法规定。不同于行政机关和检察院的规定,上下级之间具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法院系统内,上下级之间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只是业务指导关系。注意,是“指导”,而不是“指挥”。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司法审判活动的独立性,法院独立开展审判活动,不受其他因素干扰。这起事件中,海西州中院直接指挥下级法院审理案件,明显破坏了独立审判的规定。其次,此事破坏了我国司法制度中的二审终审制。我国司法审判实行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个案件要经过不同层级的法院两次审理。一审判决后并不必然生效,只有控方和被告方在法定时间内均没有提起上诉,一审才能生效,只要有一方提起上诉,就要通过二审判决才是生效判决。这么规定的初衷,就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这起事件中,中级法院直接指挥下级法院审理,也就是实质参与了一审,代表了二审法院的意见,这就使被告方上诉失去了意义,等于剥夺了被告的上诉权。这是一种违反程序法的行为,其造成的后果远远大于个案的不公平审判。所以,问题的核心,根本不在于律师和媒体。退一万步讲,就算律师和媒体真有问题,也不是你们暗通款曲,破坏司法制度的理由。这个通报之所以又一次引爆舆论,因为里面有太多的傲慢和推诿,不解决问题,反而把矛头指向提出问题的人。强烈建议更高级别的机构来调查,自己查自己,天然就缺乏信服力。此事若得不到正确处理,对司法公信力必将是一次沉重的打击。-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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