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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半,900万垫资,一家民营企业在国家重点工程中被“遗忘”

广州南沙港铁路迁改工程拖欠款调查2021年8月4日凌晨1时,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500千伏电力迁改工程最后一条线路——香顺
广州南沙港铁路迁改工程拖欠款调查

2021年8月4日凌晨1时,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500千伏电力迁改工程最后一条线路——香顺甲乙线一次送电成功。

这一天,广东泰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员工守在隧道口,拍下设备投运的画面。他们以为,这是一项国家重点工程的圆满句号。

四年半后,这个句号,至今没有画上。

泰博电气是该项目的GIL设备供应及安装单位。截至2026年2月,项目已投产四年半,泰博电气被拖欠工程款及垫付资金累计超过900万元,企业现金流濒临断裂,而这一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明确规定相悖,也让民营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权益保障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垫资900万,四年半催款无门

2020年底,泰博电气与广东威恒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承接广州南沙港铁路500千伏电力迁改工程的GIL设备供应及安装任务。这是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期紧、标准高,泰博电气倾尽技术力量,于2021年8月如期高质量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相关采购合同,当事人提供)

然而,自项目投产至今,泰博电气未收到一分钱尾款。

为维持项目运转,泰博电气累计向GIL设备厂家、在线监测设备制造商、劳务队伍、材料供应商已支付款项已超过8000万元。这笔钱,是企业的流动资金,是银行的贷款,是老板抵押房产换来的续命钱。

四年半,1460天,催款电话打了上千通,往来函件发了数十封,会议开了不下二十场。

得到的回复始终是:上游没付,我们再等等。

作为中小民营经济组织,泰博电气的遭遇,直接触碰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红线。该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大型企业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应当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账款,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的条件。而在本案中,泰博电气的上游企业以未收到更高层级付款为由,长期拖延支付工程款,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让如约履约的民企成为资金链条中的 “牺牲品”。

上游连环拖欠,442万已开票未付

泰博电气的直接甲方——广东威恒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同样是这场“连环债”的受害者。

根据威恒公司2026年1月出具的《南沙港项目结算及收款情况说明》,该项目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暂定金额9777.55万元。截至2026年1月30日,威恒公司累计开票7983.2465万元,已收款7540.2490万元,仍有442.9975万元已开票款项未收回。                           (情况说明,当事人提供)

这笔钱,在2024年业主单位——广州南沙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专项拨款中已有明确列支,中铁建电气化局已收到业主单位3.5亿元款项,却至今未支付。

业主未付总包,总包未付分包,分包无力垫付——泰博电气,正是这条拖欠链条上最先“见底”的一环。

威恒公司为维持项目,已累计垫资2230余万元,同样精疲力竭。上游不到账,下游无钱付,泰博电气夹在中间,既拿不到钱,又欠着一身债。

会议纪要四年未兑现,承诺成空文

拖欠并非无人知情。

2022年1月13日,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召开项目移交协调会,业主、总包、分包、接收单位悉数到场。会议纪要白纸黑字要求:

广州南沙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至威恒合同7000万元;

2022年3月底前完成验工计价至合同总造价的80%,并及时支付设备材料款;

消缺、备品备件申购及交接、竣工资料移交等同步推进。(会议纪要,当事人提供)

四年过去,上述承诺无一落实。

泰博电气拿着这份会议纪要,从佛山追到广州,从2022年追到2026年。每一次追问,业主都说“结算流程未完成”,总包说“未收到业主款项”。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民营经济组织账款的,由有权机关予以纠正,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业主单位作为国有企业,既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也未兑现行政协调中的书面承诺,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主管部门协调形成的会议纪要沦为 “空头支票”,也让民营经济组织对市场公平和政策公信力产生质疑。

四年,足以让一家民营企业从平稳运营走到生死边缘。

新增费用无人认领,备品备件“白送”四年

更令泰博电气和威恒公司无力承受的是,大量合同外发生的费用至今悬而未决。

投运前:因土建偏差导致的管节及支架报废、土建沉降引发多次重复测量,泰博电气配合返工、配合复测,垫付费用合计395万元,至今无人认领。

投运后:2021年8月至2025年12月,隧道看守、风机照明及水电维修、砍树清淤、预防性试验、隧道接缝引水、GIL管节腐蚀补焊及试验……四年运维成本190万元,没有一分钱结算。

备品备件:2022年会议纪要明确要求业主于当年3月底前完成备品备件申购及移交,泰博电气按要求提供备件,至今未收到申购通知,亦未收到任何付款。

四年半,泰博电气不仅没拿到工程尾款,还在持续为这个项目“义务打工”。

“我们不是不想负责任,是负不起了。”

四年半了,钱该还了

2026年2月12日,农历腊月廿四,南方小年。

泰博电气的办公楼里,催款电话仍在响起。财务对着账本一行一行划,能付的先付一点,不能付的再拖一拖。

老板没有放假。他在等一笔900万的款——或者说,等这笔款的一部分。

等了一个四年半,还要等多久?

泰博电气在一份没有对外公开的情况说明中写道:

“工程用着我们提供的设备,铁路跑着车,业主享受着建设成果带来的政绩,而我们在替他们付账。”“钱,是企业的血。”“血,不该永远流在最后一公里。”

四年半,国家重点工程早已通车运营,500千伏电流日夜不息。

请帮帮被“遗忘”在最后一公里的企业

四年半,不是四个月。

泰博电气不是没有履约,不是没有质量,不是没有等待。

他们等过了疫情,等过了项目验收,等过了四次年关。等来的只有会议纪要上从未兑现的承诺,和一句又一句“再等等”。

这家企业不想成为新闻里的悲剧主角,不想靠拆设备、拉横幅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他们只是想被看见。

国家重点工程的荣光,不该只由建设者的汗水浇筑,却由民营企业独自咽下欠款的苦果。

我们恳请审计、国资、信访、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介入监督,尽快厘清广州南沙港铁路迁改工程长期悬置的债务链条,查清专项资金流向,督促业主单位履行支付义务,让这条被拖欠了四年半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真正通电、运行。

900万,对一家国家重点工程的投资方而言,或许只是账目上的零头。

但对泰博电气,是员工的汗水钱,是供应商的货款,是银行的利息单,是老板抵押给银行的房本——是这家民营企业能否见到2026年春天的一线生机。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保障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落到实处的行动。四年半的拖欠已然太久,别让坚守诚信的民营企业在寒冬里瑟瑟发抖,让法律的刚性约束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实后盾,让被 “遗忘” 在最后一公里的民企,早日重见天日!

(本文依据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企业情况说明、现场确认表及相关公开资料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