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白人至上”的历史,跨国移民国家:英国

旺邦看国际 2023-01-23 18:32:04

1954年,英国政府部长罗伯特·加斯科因-塞西尔(Robert Gascoyne-Cecil)写给菲利普·坎利夫-利斯特(Philip Cunliffe-Lister)的一封信暗示,并揭示了政策制定者如何从“白人自治”那里寻找灵感,以设计种族主义边境政策,这些政策分割了名义上平等的帝国公民身份形式。

加斯科因-塞西尔(Gascoyne-Cecil,当时的英国理事会主席)写道,通过“将我们的立法近似于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经实施的立法来限制黑人的流入”。

九个月后的内阁会议商定,如果解释定居者英联邦已经存在种族主义的肤色差异,公众可以支持这种制度。

英联邦大臣和殖民地大臣被邀请向内阁提交白皮书草案,描述对英国臣民进入其他英联邦国家的现有限制,为公共宣传运动做准备。

塞缪尔·坎利夫·李斯特敦促政府关于拟议立法的形式,其规定应尽可能保持一般性,以便在实践中找到手段,允许英国臣民在英国和独立的英联邦国家之间不受阻碍地自由流动。

换句话说,必须维持移民国家的结构,阻止非白人移民进入英国,同时不损害英国公民进入其他英联邦国家的能力,这是一个平衡的行为,后来的政府都会试图维持,并为之付出极大的努力与管控。

鉴于这些内阁级别的讨论,1962年发生的英国移民制度和公民法中的“违规行为”(用Dummett和Nicol的术语)。

这一突破不是英国与其帝国之间的分裂,而是英国的移民国家与自1880年代以来一直试图排除的黑人和亚洲移民之间的分裂。

在1960年代,“违规移民”在英国被写入法律,而不是在定居者殖民地的“出口”,这意味着肤色差异将很快占领英国绝大多数城市,将非白人联邦与定居者殖民地以及现在的大都市本身切割, 这是维多利亚时代晚期在种族民族主义和“印度中心主义”之间保持的现状,令人担忧这种平衡会面临结束。

1962年后,英国出现了“国家公民”身份,试图根据“血缘”纽带为定居者联邦保留最低限度的公民身份,这个过程与爱德华时代定居者国家诞生的论点非常吻合。

在英国,国籍不仅被定义为国家(以英国为界) 而且还被定义为血统和流动性,通过保护那些选择和过去选择移民的人的“父权”公民身份的承诺,这个过程紧紧抓住移民国家的毛细血管,同时切断血缘联系,将在随后的“非洲危机”中更加清晰。

1967年,肯尼亚通过了《肯尼亚移民法》,该法律要求居住在散居地的亚裔肯尼亚人申请肯尼亚公民身份,这些“外国”肯尼亚人中的许多人想离开,许多人试图移民英国。

根据1962年的《移民法》,这些“肯尼亚人”在英国不受移民管制,因为他们是英国和殖民地的公民。

此外,肯尼亚移民者的护照由英国驻肯尼亚高级专员公署签发,与联合王国政府直接签发的护照相同,但是,这些男人和女人甚至会以数以万计的人数移居到英国,从而造成人口大量激增,这导致工党和保守党的大人物寻求宪法变通办法,剥夺他们的公民权。

1968年,《英联邦移民法》规定:“只有当英国公民或父母或祖父母中的至少一方在英国出生、收养、登记和出生时,他才能不受控制。”

这使得未登记为肯尼亚公民的东非人成为无国籍人,一些移民以违反国际法为由将政府告上法庭,在优先考虑白人移民而不是非洲移民的问题上,即使可能违反国际法,但领导人詹姆斯·卡拉汉、罗伊·詹金斯、邓肯·桑迪斯和伊诺克·鲍威尔依旧签署了移民法案。

1960 年代,英国“英联邦公民义自命不凡”更加促使了“白人至上”思想的发展,对“英联邦理想”的模糊诉求最终只不过是一个修辞上的烟幕弹,几乎没有涵盖英国移民国家长期以来的排斥,这对移民国家的中心和边缘都产生了影响。

例如,在澳大利亚,政府和公众舆论将矛头指向英国,因为他们威胁要改变澳大利亚公民的身份,从最受青睐的殖民地到无国籍人士,这让澳大利亚公民从根本上无法接受,从而引发大规模抗议,而且更糟糕的是,变成“外国人”(澳大利亚历史上的所有种族主义暗示都重新陷入了身份危机)就会让英国陷入麻烦。

由于英国即将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英国政府被迫澄清,1948 年以来对英国公民身份法所做的修改,非白人英国公民是否有权移居其他欧盟国家,黑肤色的英国人会被阻拦移民他国吗?

不出所料,鉴于国际对移民国家的弹性的了解,1971年《移民法》及其1973年修正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不!”

“父权”的新定义将英国公民身份与父母或者祖父母的出生地联系起来(Williams,2015)。《悉尼先驱晨报》的一位作家解释说:“没有多少巴基斯坦人的祖父母来自约克郡或高地。”

这种新的“父权”政治地理创造了一种基于血统和领土的公民身份概念,在英国出生的人及其白人定居者后代,使帝国“英国性”的内在普遍存在一缕蛛丝马迹,可以追溯到维多利亚时代和爱德华时代,利奥·阿梅里提出的:一种不是整个帝国的英国性,而是通过移民和白人跨国主义表达出来的。

如果1971年的法案提高了围绕英国公民身份的地理吊桥,那么1981年的英国国籍法案则就禁止关闭祖先的大门,该法律澄清了“父权”的定义仅包括父亲或母亲是英国公民或已定居身份的人,取消了所有在英国出生的人申请公民身份的自动权利。

现在则需要一项详细说明“良好品格”要求的新条款,以便为那些在英国出生的人申请公民身份,他们的父母本身不是公民,他们自然也就难以成为“英国性公民”。

正如Nadine El-Enany所解释的那样,这些变化“将主要落在种族化的人身上”,它们最终将切断英国公民身份与“依赖”帝国的历史联系。

1971年和1981年法案的后果应该是明确的,里面说的很清楚: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出生的移民的后代,与在英国出生的人相隔两代,仍然可以申请英国公民身份,而在英国出生的印度人、尼日利亚人或牙买加人父母的孩子不会自动获得资格,除非“品行良好”,意思也就是如果移民人口想要获得英国公民身份,则需要付出很多东西才能达成这一愿望。

在这些限制中,像莎拉·奥康纳、休伯特·霍华德、理查德(韦斯)斯图尔特、保莱特·威尔逊这样的“移民”,他们都在英国政府支付赔偿金之前就去世了,他们的公民身份发生了变化,使他们受到敌对环境的影响,所以我们现在可以重新为英国贴上“移民国家”的标签。

令人震惊的是,被称为 “Windrush丑闻”,最近的一份报告将其归咎于英国内政部的 “不相信和粗心的文化”。

与此同时,加上定居者英联邦取消对亚洲移民的限制,以及1980年代将出现关于移民的新学术理论。

这些辩论集中在“融合”,人力资本和世界主义上,通常是在“方法民族主义”框架内,将英国视为一个具有国家公民身份历史的民族国家,在这种模式下,正是“移民”推动了战后公民法的产生。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几乎普遍接受的论点在经验或概念上都没有分量,果不了解移民对国家建设的影响,我们对现代英国历史上种族、移民和公民身份的历史的描述就要差得多,通过将移民排除在外,并将移民作为限制和同化将解决的“社会问题”。

政府部长和学者们为一个直到1980年代前十年才存在的时代蒙上了一层阴影:一个明确和默许的白人至上时代,通过这个时代,国家资助的帝国移民至少在过去五十年中构建了英国的跨国移民国家。

0 阅读:12

旺邦看国际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