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试用期是否可二次延长?

经典案例解说 2024-05-12 10:10:23

毕业季即将来临,高校学子将正式离开校园,步入劳动职场。日前,北京海淀法院披露多个案例,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释疑劳动关系中可享受哪些劳动权益。记者注意到,其中便包括“试用期是否可以二次延长”。

相关案情介绍,刘某毕业后于2022年7月23日入职某食品公司,担任行政经理,双方签订了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期满,某食品公司又与刘某签署了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试用期延长了三个月。延长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后,某食品公司以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刘某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某食品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北京海淀法院裁定,某食品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将刘某的试用期从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法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和第二款规定,判定食品公司需按刘某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支付已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履行的,需支付赔偿金。因此,食品公司需向刘某支付相应赔偿金。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互相了解、考察和适应而约定的期限。其主要目的是让用人单位有足够时间评估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态度,同时也让劳动者有机会了解公司,确认是否愿意为公司工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次数、工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试用期权益和法定待遇。如遇权益受损,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1、法律设置试用期制度的目的?

法律设置试用期的目的即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相互了解,最终确定是否建立正式的、稳定的劳动关系。

2、试用期的期限、次数、工资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试用期是否可二次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就本案案情介绍您认为用人单位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

1:随意变更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三年期的不得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该食品公司在约定的三个月期满后,又通过延长试用期的方式变相降低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法不应当得到支持。

2:延长的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后,该食品公司以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不应当得到支持。

4、法院的判决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第八十三条【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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