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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山东青岛,男子把自己刚买一年多的爱车送去保养,保养好以后他刚开出1公里

太离谱了!山东青岛,男子把自己刚买一年多的爱车送去保养,保养好以后他刚开出1公里路就突然爆缸熄火了。维修人员一检查才发现,原来保养时竟然没有加机油。

去年的时候,赵先生买了一辆汽车,平时也十分爱护。开了一段日子以后到了保养的时间,赵先生便立刻把车子送过去保养。

店里的维修师傅看起来都十分专业,把车子交给他们以后,赵先生就在一边休息着,只等着车子保养好他就可以开车了。

维修师傅的手艺看起来非常熟练,不一会儿,赵先生的车子便保养好了。赵先生感到非常满意,于是开着车子便走了。

正当赵先生专心地开着车的时候,突然,他听到车子发出了异响,然后就熄火了。赵先生非常惊讶,因为车子才刚刚保养好,怎么会突然发生问题呢?

赵先生不敢再发动车子了,他怕车子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于是就打电话叫来了维修师傅帮他检查车子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

维修师傅来了以后检查了一番,检查的结果让赵先生大吃一惊。原来,刚刚在保养的时,师傅居然忘了给车子加机油了。

所以赵先生才刚刚开出1公里的路,车子就熄火了,因为车子的发动机已经爆缸了。赵先生心疼极了,因为汽车的发动机就相当于是心脏,是车子最重要的部分。

现在发动机爆缸了,那这个车子就出现了大问题。赵先生感到非常无语,自己的车子一直是好好的,去保养一次居然遭到了无妄之灾。

他想不通,保养的师傅都是专业的,怎么会把最重要的机油给忘加了呢?这说出来简直要让人给笑掉大牙,怕的不是在保养车子,是在毁车子吧?

赵先生联系了车子的售后人员,对方在经过检查以后,承认是维修人员在保养的时候,发生了失误,忘记加机油,他们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但是,对方提出了两个方案,赵先生都非常不满意,第一个方案是给赵先生的车子进行维修,也就是说要把发动机给换掉。

第二个方案是,回收赵先生的车子,但是对方给出的价格,赵先生感到难以接受,因为对方只给出了赵先生约9万的回收价格。

赵先生想到自己的爱车才买了一年多,在外面的回收价格有10万到11万,而门店居然只给出了9万不到的回收价格。

更何况把赵先生车子损毁的是维修人员,赵先生本身就已经吃亏了,现在回收价格还给这么低,赵先生觉得自己更亏了。

赵先生认为自己的车子本来好好的,自己也没有置换车子的意愿,自己车子损毁的原因完全在于维修师傅在保养时的疏忽,因此,车店本来就要承担责任。

赵先生觉得他可以同意回收的方案,但是给出的价格要合理,毕竟是车子时在保养时发生的事故,价格给的这么低,难道损失全要自己来承担吗?

那么,赵先生的车子在保养过程中,因为维修师傅的疏忽漏加机油而爆缸,这事的责任从法律的角度上该如何划分?

1、《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赵先生把车子送去保养,那么店里就应该按照合同来为赵先生保养车辆。然而在保养过程中,该店师傅未按规范加注机油,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因此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店由于保养车子的流程不规范,导致赵先生的汽车在保养时未加机油,造成赵先生发生损失。赵先生可以要求对方负责自己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比如车子的贬值损失,以及维修期间合理的租车费用等。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本案中,赵先生的车子发动机爆缸,其直接原因就是店里在保养时没有加机油,根据以上法规,赵先生提出应当以目前回收车子的市场价值参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该店提出的“为赵先生的车辆维修发动机”或“8.8万元回购赵先生的车辆”两个方案,其本质是让赵先生承担了车辆贬值而产生的损失。

因为赵先生的车辆仅买了一年多时间,还是非常新的汽车,并且发动机爆缸属于重大损伤,车主赵先生有权主张贬值损失。

赵先生可以找专业的检测机构来进行检测,查清楚发动机损毁的原因以及损失的报告,确定车辆维修后的市场价值贬损金额,然后再和该店协商赔偿或者回购方案。

目前,赵先生仍然在和店方就车子的发动机爆缸一事在进行协商,双方也希望能达到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方案。

那么,您是怎么看待赵先生保养车辆时的遭遇的?(案例来源:江西都市现场202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