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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定金被扣小米双倍赔!消费者权益谁兜底? 2024年7月,李女士在小米汽车

李女士定金被扣小米双倍赔!消费者权益谁兜底? 2024年7月,李女士在小米汽车APP上支付了五千元定金,订购了一辆霞光紫色的SU7 Max车型,这笔钱直接转给了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而不是交给门店那边,她当时觉得这个流程挺规范,毕竟是个大公司,操作也透明,但这笔定金后来却引发了一系列麻烦。 到了10月,小米海口那边通知李女士说车快到了,预计24号能提,李女士当时手头紧,就问能不能晚点提,对方答应下来,还说订单360天内都能申请排产,顺延不影响合同,听起来挺人性化,李女士也就放心了,她以为只要自己不主动叫他们生产,车就不会动。 谁知到了十二月初,小米突然发消息来,要求李女士七天内必须付清尾款,不然订单就取消,定金也不退,李女士一下子愣住了,她根本没有申请排产,车子怎么就已经生产好了,客服还拿出合同里那句“接到付款通知后七天之内要付款”,强调验车不是付款的前提条件,这话听着不太对劲,明明之前他们说过可以先验车再付款。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小米后来直接说这辆车在2024年10月就已经下线了,因为李女士没有按时支付购车款,所以订单被取消了,李女士觉得很不公平,于是向12345投诉,但市场监管部门也没能处理这件事,她只能选择走法律途径,案子在2025年11月初于海口美兰区法院开庭审理,一个月后法院作出判决,小米海口公司需要退还李女士一万元,景明科技也要一起承担这个责任。 法官主要抓住三个关键点,那个要求不验车也要先付款的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小米官方此前承诺支持验车后再付款,这成为李女士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现在单方面反悔已经构成违约,双方原本约定由李女士主动申请排产,但小米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私自完成车辆生产并催促付款,这种行为违背了合作的基本诚信原则。 这件事不只是李女士一个人的情况,很多新能源车企都在这样做,先收下消费者的定金,按照自己的计划安排生产,最后迫使消费者完成付款,但消费者并不清楚车辆是否真的在生产线上等待,还是早已完工停放在仓库里,小米公司一直宣传用户至上的理念,但在涉及资金的问题上,他们沿用传统车企的做法,将用户的信任当作一种工具。 这个案子是全国第一起针对小米汽车未交付催款的判决,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不小,其他新势力比如蔚来、理想,他们的合同里也可能存在类似问题,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原本期待体验好、服务透明,结果却需要仔细查看合同细节,这不像是在买车,更像是在赌运气。 最让人无奈的是,现在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规定买车时应该先验车还是先付款,法院这次其实是依据《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诚信条款来处理的,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只能靠法官根据情况来判断,这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很困难,毕竟大家很难有精力去仔细研究每一条合同内容。 李女士最终赢了官司,她为此奔波了好几个月,跑遍多个部门,最后依靠法院才解决问题,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早就放弃了,企业控制成本和管理产能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把全部风险都转嫁给消费者,品牌声称自己为发烧而生,实际上却消耗了用户的耐心和金钱,这已经背离了极客精神的初衷。 今后可能还有人照着做,因为有了先例大家心里就有底了,小米这次吃亏可能会修改合同,但其他品牌的情况还不清楚,消费者只能自己多留个心眼,不要只听宣传要看合同内容还要了解法律知识,不然下次遇到问题的可能就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