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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药卡前台5小时!51岁老板客死酒店,酒店只赔2万?家属哭崩! “就差3分钟

救命药卡前台5小时!51岁老板客死酒店,酒店只赔2万?家属哭崩! “就差3分钟!这瓶药要是早到他嘴里,人根本死不了!”葬礼上,老陈攥着一瓶速效救心丸,指甲掐进掌心,对着酒店负责人嘶吼。而这场悲剧的起因,只是前台一句“必须报全名”。 51岁的周建斌是工程队老板,那天在XX酒店谈完项目,胸口突然像被大锤砸中。他摸出空药瓶,颤抖着给老伙计老陈打去电话:“1208房…救心丸…快…”话没说完就断了线。 老陈揣着药瓶往酒店冲,裤脚都跑裂了。可到前台递药时,年轻的服务员小张却拦住他:“先生,房客全名是什么?按规定得核对。”老陈蒙了——三十年兄弟,他只叫“老周”,合同上的“周建斌”早记混了。 “人快死了!先给药行不行?”老陈嘶吼着要往里冲,被保安拦住。值班经理赶来说“流程不能破”,他只能疯了似的回车上翻合同、给工友打电话。等攥着“周建斌”三个字冲回酒店,已是两小时后。 1208房敲不开门,小张终于用总卡打开——周建斌歪在床头,手机还停留在通话界面。急救医生摇着头说:“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药再快10分钟都有用。”监控显示,他曾扶墙挪到电梯口,又无力滑坐,全程没人发现。 更让家属崩溃的是赔偿协商。酒店方说“我们按规定操作,他是自身疾病”,只愿赔2万元丧葬费。周建斌的妻子攥着死亡证明哭到晕厥:“我丈夫在你们这住,你们连基本的安全保障都没做到!”律师看过监控后明确,根据《民法典》1198条,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那瓶救心丸在前台抽屉里躺了5小时,瓶身“紧急救命”的字样被灰尘盖住。如今家属已提起诉讼,可再多赔偿,也换不回那个会笑着给女儿夹菜的父亲。 网友们,2万赔偿能抵一条命吗?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前台的“按规定”,到底是尽责还是冷血?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