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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关注】摄像头消费陷阱频发!你的隐私可能正被“偷窥”

广西消费者梁女士近期网购玩偶时,意外发现玩偶眼睛里竟藏着疑似摄像头。面对质疑,商家仅以“混搭发货出现疏忽”为由敷衍回应,

广西消费者梁女士近期网购玩偶时,意外发现玩偶眼睛里竟藏着疑似摄像头。面对质疑,商家仅以“混搭发货出现疏忽”为由敷衍回应,始终未能给出合理且令人信服的解释。

事实上,这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并非偶然。近年来,从酒店住宿、家庭监控设备到各类日常用品,多个生活场景中都频繁出现与摄像头相关的侵权乱象,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对个人隐私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为此,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特梳理了相关典型案例,向广大消费者作出警示。

01酒店偷拍:私密空间成“监控重灾区”

外出住宿本是为了放松身心,却可能在不知情中沦为他人镜头下的“直播现场”。不法分子钻了经营者安全管理的空子,非法安装偷拍设备谋取私利,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2023年3月,重庆消费者舒某与胡某入住某主题民宿后,二人的私密视频直至2024年8月才被发现已被剪辑后发布至境外网站。消费者随即报警,但由于涉案民宿此前已进行重新装修,作案工具难以找寻,涉案人员也无从追查。经此一事,两位消费者持续出现情绪低落、精神紧张等状况,不得不多次就医诊治。法院审理后认定,民宿经营者未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未能全面排查客房内可能存在的偷拍设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年9月,拥有百万粉丝的博主“影子不会说谎”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前往石家庄新华区某公寓民宿排查偷拍设备。在征得当时入住者同意后,博主在房间的空调管道内成功找到偷拍设备并第一时间报警,不料却遭到民宿管理者带人围堵、辱骂,甚至被殴打。后续,博主的车辆还被人恶意放气,车牌号也遭到涂抹。警方调查后查明,王某华等3名嫌疑人借住宿之机,安装从网上购买的监控设备实施偷拍牟利,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外3名与民宿相关的涉案人员,因扰乱公共秩序受到了治安处罚。

消保联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酒店、民宿等经营主体负有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的法定义务。即便偷拍设备系第三方安装,若经营者未履行全面排查的义务,仍需承担补充责任。目前,广东省正拟修订旅馆业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定期对客房是否存在偷拍设备进行检查,以此筑牢隐私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02摄像头“串流”:家庭安全设备变“隐私漏洞”

家用摄像头因能便捷看护老人、儿童与宠物,已成为不少家庭的必备设备。然而,部分产品存在安全防护短板,加密技术不够完善,再加上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薄弱,这一系列因素导致家庭监控画面被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传播,催生了“串流”泄露的乱象,原本用于守护安全的家庭隐私,竟沦为不法分子牟取私利的“工具”。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通报的相关案件中,被告人巫某某通过非法获取的摄像头账号与密码,成功入侵多部家庭监控设备,随后以向会员提供实时监控画面的方式非法牟利。无独有偶,河南濮阳消费者王某购买了594条摄像头ID账号及对应密码,非法控制20余台家庭监控设备偷窥他人隐私,还先后159次售卖相关访问权限,非法获利1.4万元。最终,王某因相关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2025年10月,广州消费者叶女士为监控家中猫咪的进食情况,通过外卖平台花费30元购买了一款微型摄像头。按照产品说明完成联网并打开配套APP后,屏幕上呈现的却并非自家场景,而是一处陌生卫生间的实时画面,更令人不安的是,她还能操控该摄像头调整拍摄角度、进行喊话。叶女士随即联系商家询问情况,对方仅推测可能是设备序列号重复,始终无法给出具体且合理的解释。出于对隐私泄露的担忧,叶女士第一时间删除了设备连接,并申请了退货退款。

消保联点评:摄像头生产厂商需切实强化产品安全设计,提升数据加密强度,同时明确告知用户自身在隐私保护方面的相关责任;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切勿沿用设备默认密码或设置过于简单的密码,应定期更新设备固件,并且避免在卫生间、卧室等私密空间安装摄像头,从源头降低隐私泄露风险。

03伪装偷拍:日常用品暗藏“偷窥黑手”

除酒店和家庭场景外,一些看似普通的日常用品,可能被不法分子改装成偷拍工具,因其隐蔽性强,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广东江门网络女主播林小姐曾收到男网友寄赠的带补光灯化妆镜,使用一段时间后,对方提出荒唐要求,引起她的警惕。拆开镜子背板后,林小姐发现内部暗藏4个针孔摄像头、录音器及多张大容量存储卡,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抓获涉案男子,并顺藤摸瓜侦破多起关联偷拍案件。调查显示,该男子经营网店专门售卖改装偷拍设备,已对外售出200多套,林小姐只是众多受害者之一。此案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让公众深刻认识到隐藏摄像头黑色产业链的猖獗危害。

类似案例中,浙江杭州某手机店老板卢某等人将摄像头改装进保温杯、打火机、帽子等用品,半年内售卖改装设备两百余件,最终因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刑。

消保联点评:伪装偷拍设备形成的黑色产业链,严重触碰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使用此类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承担刑事责任。消费者购买日常用品时,需警惕价格异常、功能模糊的产品,收货后需重点检查隐蔽部位。

科技的发展本应成为守护生活的“安全锁”,而非侵犯隐私的“偷窥镜”。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郑重提醒:隐私无小事,防范需上心。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与生活中,应时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选购正规渠道销售的产品,仔细查验产品资质与安全认证;面对疑似偷拍设备或隐私侵权行为,要敢于留存证据、及时报警维权,主动向监管部门与消保组织反馈线索。

案例来源:新京报、中国法院网、光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