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知识产权#
一、不仅要看“完全相同”,更要警惕“近似混淆”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采用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注意,商标由多个元素组合构成时,要将商标各个元素分开检索,因为商标审查时,审查员也会对各一元素单独审查的,其中任一元素构成近似,这个商标就会被驳回。有条件的话,将建议将各个元素分开注册。
商标审查员并非只是机械地检索完全相同的文字,他们核心判断的是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如何认定商标相同或商标近似?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m度。
绝dui禁止条款——这些“标志”千万不要碰
《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一些绝dui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情形,无论是否已有人注册。这属于“绝dui理由”驳回条款,对于不熟悉相关法规的申请人来说,也是驳回的重灾区。
相对理由——切勿触碰他人的“在先权利”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即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注册了与你近似的商标;二是其他在先权利,例如你的商标与他人已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商号)相同、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设计的图形)、姓名权(未经许可使用名人姓名)或肖像权等。这些都可能引发后续的异议、无效乃至诉讼风险。
在先商标包括已经注册成功的和还在注册过程中的。
为保护商标的独占专用权,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在先注册商标会对在后申请商标构成权利障碍。
如果你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抢先一步注册,即使是提前一天,那么你的商标也会被商标局依法驳回,更别说是早已注册成功的在先商标了。
这也是让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之前,做好商标查询准备工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