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抢劫“坐台女”后潜逃26年,又因“诈骗罪”4年2次被抓

陆火 2024-04-07 17:25:38

作者 |陆炎

因涉嫌“诈骗罪”,深圳男子罗某明在4年间2次被警方抓捕,却又牵出了他在26年前参与抢劫一名“坐台女”的刑案……

日前,广东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正在侦办这么一桩奇案。

被害人陈岳向办案单位送锦旗表示感谢。

根据警方侦查查明,罗某明、冯某龙等人在2012年至2015年间,向深圳多名企业主放贷,通过收取砍头息、隐瞒对方还款事实并提起诉讼等方式,实施诈骗、致使多名被害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警方还查明,罗某明等人采取了语言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暴力催债。

例如,2012年4月至2012年5月,被害人曾晓威向犯罪嫌疑人罗某明、冯某龙借款三次,其中人民币50万、35万、25万各一笔,共计110万本金,约定利息6%,罗某明收取砍头息6.3万元。

110万元借款,均通过罗某明账户转账至冯某龙账户,再转给曾晓威相关账户。

每次曾晓威无法偿还高额利息,冯某龙便要求曾晓威就利息款项重新写借款合同,垒高债务。

警方查明的罗某明部分诈骗犯罪事实。

曾晓威因无法承受高额利息,找朋友借款、归还给罗某明110万欠款本金,但罗某明仍逼迫曾晓威出具空白利息条款等。

2013年4月,曾晓威向罗某明借款20万元,罗某明收取砍头息1.2万元。

曾晓威无力偿还后,冯某龙多次拨打起电话进行语言威胁;2014年2月25日,在罗某明、冯某龙位于罗湖区的餐厅,曾晓威遭到殴打、限制人身自由,被迫在相关空白借款合同上写:“以上借款经多次催讨至今,仍未有能力返还”。

随后,冯某龙拿着上述借款合同起诉曾晓威,隐瞒曾晓威归还了110万元借款本金和20万元借款部分利息的事实,获得法院划拨款项共计249万余元。

冯某龙将法院执行款249万余元,全部转账至罗某明账户。

该案被害人数年来一直通过网络发声希望惩治犯罪。

2012年至2014年,被害人陈武、陈岳共向罗某明借款850万元,陈武、陈岳还了200万本金,利息还款共计382万余元,其中现金还款236.75万,转账还款145.5万元。

后罗某明隐瞒被害人陈武、陈岳还款情况,将二人起诉至罗湖区法院,而被害人败诉,法院判决二人应付罗某明本息2528万余元,执行到位397万余元。

因无力偿还,2018年、2019年,陈岳、陈武先后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

除了曾晓威、陈岳、陈武,还有大量其他类似的受害人。

他们被“诈骗”的基本模式均是,在向罗某明借款、被收取砍头息、还款或部分还款后,罗某明隐瞒已还款事实、虚假诉讼。

从警方查明的事实来看,罗某明等人系以放高利贷牟利,但他们的牟利方式,绝非“收取高额利息”这么简单,而是在放贷过程中,以收取砍头息、虚假诉讼等方式,诈骗被害人的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9年10月,警方就曾以“诈骗罪”,对罗某明等人立案侦查。

但在2020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罗某明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宝安区检察院曾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罗某明不予起诉。

直到2023年8月,罗某明等人再次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抓捕归案。

笔者注意到,除“诈骗”外,罗某明还被警方查出参与了一桩27年前的抢劫案。

根据警方查明,1997年9月8日晚,罗某明等人在宝安区一家歌舞厅听歌时,叫来被害人邝某某(时年22岁)“坐台”,并且不准该女子离开。

罗某明等人将邝某某拉入包房内殴打,抢走该女子金项链一条。

次日凌晨,罗某明一伙将该女子带到一家酒店房间,抢走女子的一张银行卡,并对其拳打脚踢,逼问银行卡密码。

因被殴打时大声喊叫,该女子被转移至团伙成员所住的出租屋关押,并遭继续殴打、看守。

警方查明的罗某明抢劫犯罪事实。

罗某明等人前往银行柜员机提款,因密码错误被吞卡。罗某明等人返回出租屋,持刀恐吓邝某某说出密码,并威逼邝某某脱衣服。

当晚,罗某明等人离开出租屋,由罗某亮等人看管邝某某。邝某某遭罗某亮强奸。

因担心长期关押邝某某会出事,1997年9月9日清晨,罗某亮将邝某某送回家。邝某某拿出2000元现金给罗某亮,恳求对方不要再伤害自己。

邝某某报警后,其中一名犯罪分子在银行被抓。得知有人被抓后,罗某明指使罗某亮潜逃。

至今27年来,罗某明从未因抢劫“坐台女”之事受到刑事处罚。直到2023年8月,他才终于成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

目前,罗某明涉嫌诈骗、抢劫一案,仍在由宝安分局依法侦办。罗某明会受到何种刑事处罚,我们拭目以待。

1 阅读:128

陆火

简介:为他人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