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捡手机引发的纠纷。去年3月16日晚,一男子在广西陆川县体育馆散步时,丢失一部价值6000余元的华为手机,她连续拨打9次后手机关机,随后男子迅速挂失,启动“丢失模式”锁定手机,并在锁定屏幕上留言,表示愿意支付2500元酬谢金寻回手机。此后4个月,男子的华为账号上多次收到丢失手机开机的提示短信,但却没有人和他联系。 7月18日12时38分,遗失手机再次开机,显示了具体定位和Wⅰ——Fⅰ名称,男子随即报警。民警来到后,女子认为手机是捡来的,并且自己保管了4个月,失主应付给她部分保管费,而此时,失主发现手机已被强制恢复出厂设置,所存资料全部丢失。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男子遂将女子诉至法院,经调解,女子当庭向男子支付3800元赔偿款。 这女子的做法太恶劣了!明摆着就是不想还人手机,被失主发现后,居然还倒打一耙,向人家索要保管费。失主千辛万苦的一直在寻找手机,就是因为里边有不少重要的资料,结果全被她给弄没了,最后当庭支付3800元赔偿失主,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该贪的便宜一定不要去贪,如果及时将手机归还给失主,说不定人家还会给她封个红包以示感谢,这下好了,自己还要倒赔人家,活该![捂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