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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牺牲后,妻子筹措安葬费,鲁迅捐了五十,汪精卫捐了一千。 ​​1927年4月

李大钊牺牲后,妻子筹措安葬费,鲁迅捐了五十,汪精卫捐了一千。 ​​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在北平被害,年仅38岁。 ​​当天傍晚,赵纫兰母女三人才从羁押地被放回家。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次日清晨,李大钊的舅舅周玉春上街买报,看到头版消息,哭着跑回来。 ​​赵纫兰当场昏厥,醒了又昏,反复数次,从此卧床不起。​​几个年幼的孩子围在床边,不知所措。​​这个家,就这么散了。​​遗体的事没有人敢管。 ​​那是白色恐怖最严峻的时期,但凡与李大钊沾边,都可能引火烧身。棺木最终停进了宣武门外下斜街的浙寺,一放就是六年。 在那个人人自危的年代,给革命者收尸下葬,几乎等同于拿全家人的性命赌博。赵纫兰一介弱女子,拖着病体,带着五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连出门求人都成了奢望,更别说凑齐一笔可观的安葬费用。鲁迅得知消息后,当即拿出五十块大洋送到李家,这笔钱在当时足以支撑普通百姓大半年的生计,他与李大钊相交莫逆,敬佩其为家国奔走的赤诚,这份捐助不带半点功利,纯粹是对挚友的惋惜与道义上的支撑。 反观汪精卫,出手便是一千块大洋,数额是鲁迅的二十倍,可这份慷慨背后,藏着的却是最虚伪的政治算计。彼时的汪精卫,正处在国民党权力核心的边缘,他需要借着悼念革命先烈的举动,包装自己“革命者继承者”的身份,博取社会舆论的好感。他从未真正认同李大钊的信仰,甚至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一步步走向背叛民族与革命的道路,这笔捐款,不过是他粉饰门面的道具,与鲁迅发自内心的情义相比,显得格外廉价。 六年时间,李大钊的灵柩一直停放在浙寺的角落,无人敢轻易提及,无人敢牵头安葬。赵纫兰拖着病躯苦苦支撑,一边抚养孩子长大,一边默默等待能让丈夫入土为安的那一天。这六年里,时局动荡不休,曾经的所谓“同志”各奔前程,有人飞黄腾达,有人背弃初心,真正记挂着李大钊身后事的,始终是那些无权无势却心怀正义的普通人。 直到1933年,在北大师生、社会进步人士的共同奔走下,李大钊的安葬事宜才终于提上日程。赵纫兰耗尽半生心力,总算让丈夫得以安息,而她自己也在同年撒手人寰。同样是捐款,鲁迅的五十块,是文人风骨与人间真情的写照,汪精卫的一千块,是政客作秀与野心的遮羞布,金额的差距,从来衡量不了人心的重量,更定义不了一个人真正的价值。 历史从不会被金钱蒙蔽双眼,谁是真心为国,谁是假意谋私,时间早已给出了最公正的答案。李大钊用生命践行信仰,即便身后凄凉,也永远被后人铭记,而那些借着先烈博取名利的人,终究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