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媒体报道2025年10月份成都天府大道交通事故的调查通报,肇事车辆在发生撞击前3秒时,车速竟然超过200迈,撞击发生时,车速超过160迈,这有点太离谱了,最终造成了车辆撞击后驾驶员死亡的惨剧。 我认为现在那些智能电动汽车既然有智能控制系统,那就应该对车辆在城市道路上的最高车速限速,城市道路交通流量大,涉及的行人也多,如果任由智能电动汽车开到160迈,甚至200迈,那造成后果是会非常严重的,所以我们应该在交通安全法规上对城市道路车辆设置最高车速的限制规定,车企在下线车辆的时候,车辆智能控制系统就将这些要求内置默认,且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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