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2岁,成了凶手的护身符?广西百色,一个7个月大的男婴被两名邻居女孩(9岁和11岁)抱到屋外踩踏致死,法院判决赔偿90余万元,却因对方家庭没钱执行停滞。更无奈的是,因凶手未达刑责年龄,连立案都无法实现,父亲黎先生悲愤道!我拿她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此案揭开低龄犯罪的两大痛点!一是民事赔偿常因监护人无财产沦为一纸空文。二是对施害孩子的矫治教育严重缺失。律师指出,家属其实可申请将涉事女孩送入专门学校进行强制矫治,但现实中这类程序往往启动困难。 年龄不该是恶行的挡箭牌!留守儿童缺管教,社会岂能一放了之?舆论呼吁法律除了宽容更需严管,比如强化监护人的连带责任,完善专门矫治机制。毕竟,保护未成年人不等于纵容恶性! 面对类似悲剧,家属需双线维权。民事索赔外,更要紧盯矫治教育申请,同时向社会与司法救助求援。孩子的安全,不能总用生命换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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