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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平,一名女子看中一套171万的房子,但是丈夫不同意,为了逼丈夫同意,说出不

杭州临平,一名女子看中一套171万的房子,但是丈夫不同意,为了逼丈夫同意,说出不同意就离婚的话。后来,她瞒着丈夫,签了合同,交了定金。没有想到,很快女子就后悔了,中介带她看房的时候遮盖了漏水、裂缝、发霉的地方,她想要要回定金,中介只说让她和房东谈,房东按照合同拒绝。   买房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牵动全家的大事,不仅要掏空多年积蓄,还关系到往后十几年的生活质量。   可在杭州临平旭辉府小区,卞女士却因为一套171万的二手房,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   事情要从去年10月说起,卞女士住在临平旭辉府,早就想换一套带院子的房子,觉得这样既能给两个孩子留出玩耍空间,也能和帮忙带娃的父母稍微分开,多些私人生活。   当链家中介带她看一套101平方米的一楼二手房时,她一眼就动了心,院子不大但收拾得整齐,房屋格局也符合预期,报价171万。   中介在旁边不停地敲边鼓,一会儿说一楼带院的房子在杭州有多难抢,一会儿又强调,这套单价比小区均价低500块,下周可能就被别人订走了,说得卞女士心里直发慌。    可卞女士的丈夫却不认可这套房,他觉得家里已经在同小区有一套房,两个孩子还小,每天都要靠老人接送、做饭,要是分开住,老人来回跑太折腾。   夫妻俩为此吵了好几次,卞女士急了,撂下一句“你不同意买房就离婚”,丈夫没接话。   她却把这话当成了“默认”,心里盘算着“先把定金交了,回头再跟他好好说”。    10月15号晚上,卞女士没跟丈夫商量,独自约了中介和房东王先生签合同。   签的时候她扫了眼协议,看到“已实地查看房屋,不得以瑕疵为由解约”的条款,中介说“这都是制式合同,大家买房都这么签”。   她没多想就签了字,当场转了3万块定金,还是中介特意提醒的“宝盖头的‘定’,交了就退不了”。   可那会儿她满脑子都是“终于有带院的房子了”,根本没把这话放在心上。    本以为是新生活的开始,没成想交完定金没几天,卞女士带着母亲再去看房时,之前没注意到的问题全暴露了。   她拉开客厅的窗帘,发现墙面下半部分有明显的渗水痕迹,墙皮都起了鼓;走到卧室角落,瓷砖缝里藏着黑色的霉斑,凑近还能闻到一股潮味。   卞女士当时就懵了,赶紧给中介打电话,对方却表示,看房时都带你看过了,你自己没注意,我们可没隐瞒,之后再打电话,要么没人接,要么说“在开会”,再也找不到人。    丈夫知道这件事后,气不打一处来,他拿着卞女士拍的照片去小区物业问,才知道这套房因为在一楼,每年雨季都会漏水,前房东就是因为这个才卖房的。   你买之前跟我商量一句,哪怕跟物业问一句,也不会掉这个坑!夫妻俩大吵一架,丈夫提出,要么把定金要回来,要么就离婚。   卞女士这才慌了神,赶紧找中介和房东协商。    她先找到链家临平光合映店的店长,对方态度很坚决,我们带你看过两次房,签约前还跟房东确认过,房屋主体没漏水。   现在你说有问题,要么你继续买,我们帮你跟房东谈维修;要么你解约,只能自己跟房东商量退定金。   可房东王先生更不好沟通,他说自己这套房当初买的时候花了300多万,现在171万卖已经亏了不少。   而且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是你自己确认过房屋状况,现在因为你们夫妻闹离婚不想买了,凭什么让我退定金?   卞女士提出退2万就行,1万我认了,丈夫后来又找房东商量“退1.5万”,可王先生都没同意,最后干脆说“按合同来,一分钱不退”。    让人无奈的是,当纠纷发生时,中介往往把责任推给买卖双方,自己却置身事外,就像卞女士遇到的中介,一边说“协助沟通”,一边继续接新单,完全没把消费者的损失放在心上。    要解决这类问题,光靠消费者“擦亮眼睛”还不够。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房产中介的日常监管,比如要求中介在带看时必须出具“房屋瑕疵清单”,对隐瞒瑕疵的中介加大处罚力度,让“唯成交论”的乱象没有生存空间。   毕竟,买房不该是一场“斗智斗勇”的博弈,而应该是一件让人安心的事。    回到卞女士的遭遇,目前她还在和中介、房东协商,可从合同条款和双方态度来看,想要回定金并不容易。   这件事给所有购房者提了个醒:买房时别被“喜欢”冲昏头脑,多和家人商量,多查房屋信息,签合同前逐字看条款。   毕竟,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消耗信任、制造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