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改土归流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1.1 改土归流的概念界定与历史背景
改土归流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边疆治理制度变革,是指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废除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这一制度变革始于明朝洪武年间,历经数百年,直到清末为止,其中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
改土归流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土司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朝实施的边疆少数民族治理制度,在历史上存续了六百多年。土司制度滥觞于秦汉,萌芽于魏蜀吴,肇始于东晋南北朝,初具雏形于唐宋,形成于元,鼎盛于明,衰落于清,苟延于新中国前,消亡于新中国,贯穿于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

改土归流
土司制度的本质是 "以夷制夷" 的间接统治模式。元朝在继承唐宋羁縻制度的基础上,针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创立了土司制度。土司受朝廷节制任命,朝廷赐土司诰敕、印章等信物,承认土司在辖区的世袭管理。在土司制度下,土司在其所管辖的领地内拥有几乎不受挑战的绝对统治权,形同独立的封建王国,其权柄的核心体现在世袭统治权上,土司职位遵循严格的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等世袭原则。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土司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土司反叛威胁中央权威,土司在辖区内掌握军政大权,凭借赋税征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有时不服从中央征调,有些土司甚至举兵反叛。土司暴虐统治破坏社会稳定,土司之间因争夺地盘而仇杀,土司内部争袭夺印的事件屡见不鲜,而且有些土司在辖区内胡作非为,滥用司法,草菅人命。
1.2 改土归流研究的学术意义与现实价值
改土归流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从学术层面来看,改土归流是中国土司制度由盛而衰的标志之一,清代改土归流是中国土司问题研究的重要对象。学术界从民族政策供给、土司制度设计和区域与民族实践等视角研究清代改土归流,呈现出成果涌现、领域拓展、方法创新的发展趋势。
从现实价值来看,改土归流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的认识。改土归流作为清朝调整羁縻政策,改革地方政治制度,变革地方治理模式的重大事件与历史过程,蕴含中华民族解决统一多民族国家整合治理的政治智慧和制度文明,土司文化遗产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世界性参考镜鉴价值。
在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背景下,改土归流研究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清朝通过 200 多年在西南边疆大力实施国家教化,形成了乡村儒学教化体系、地方官学教育体系、少数民族科场优惠政策体系、宗族祠堂礼制教化体系等系列制度化的儒学教化措施,培养了少数民族士绅阶层,使得西南边疆的社会结构、民族习俗信仰及祭祀祀祠逐渐濡化嬗变,形成了当地以儒学为主体,多种民族文化并存的多元一体文化格局,并最终使得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形成了对儒家主流政治文化的认同与国家正统性观念,从而实现了西南边疆的统一和稳定。

明代西南土司
二、改土归流的历史进程与制度演变
2.1 土司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脉络
土司制度的形成是一个历史渐进的过程。从秦汉时期的羁縻政策开始,历经魏晋南北朝、隋唐宋的不断变化发展,至元代正式形成土司制度,明代臻于完善。土司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央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治理模式的重大转变,从松散的羁縻统治转向相对紧密的土司管理体系。
在土司制度下,土司拥有高度的自治权。土司在其所管辖的领地内拥有几乎不受挑战的绝对统治权,形同独立的封建王国。其权柄的核心体现在世袭统治权上,土司职位遵循严格的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等世袭原则,无需朝廷派遣流官进行管理。在行政与司法方面,土司通常依据当地所谓的 "夷俗" 或传统习惯法来进行裁决,专断独行、滥用职权的现象极为普遍。
土司制度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世袭制、朝贡制和土兵制三大支柱。世袭制方面,唐宋时期,羁縻州、县、峒长官就已经是世袭制,元朝进一步明确这种制度,使之成为一种有序的运作模式。朝贡制方面,元代土官的朝贡制度已制度化,土官朝贡的时间有一年一次、隔年一次、三年一次等几种情况,以土官的大小、距离京师之远近而定。土兵制方面,元代给大土官特颁 "虎符",除了承认他们事实上的军事实力,就是要让他们担负起保境卫边的责任。

清代平定西南土司
2.2 改土归流的历史演进轨迹
改土归流的历史演进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明代的初步探索阶段、清初的局部改流阶段和雍正时期的大规模改流阶段。
明代是改土归流的初步探索阶段,改革主要集中在土司叛乱被平定后,采取 "剿抚结合" 的方式,在局部地区推行。据《明实录》记载,洪武三年(1370 年),朝廷以广西庆远南丹安抚司土官莫天护 "庸弱,不能驭众",将其撤职,改置庆远府,以流官为知府,这是改土归流的最早一例。永乐十一年(1413 年),明成祖朱棣平定思南、思州土司叛乱后,废除两地土司,设立贵州布政使司,下辖八府四州,正式将贵州纳入中央直接管辖范围,这是明代改土归流的标志性事件。
清代初期,清政府在保留土司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土司的控制,而改土归流即作为控制土司的一种手段。至雍正大规模改土归流之前,清政府在西南五省也多次进行了改流,废除土司数十家。其中影响最大者,当属贵州水西、乌撒二土司之改流。康熙三年(1664 年),二土司反叛,清政府平定后,于康熙五年(1666 年)二月和九月分别在二土司地置大定、黔西、平远、威宁四府。
雍正时期是改土归流的高潮阶段。雍正四年(1726 年),云南巡抚兼云贵总督鄂尔泰上奏,"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建议逐步对西南民族地区改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雍正皇帝肯定了鄂尔泰的提议,将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等地的土司管辖地区归政中央。

清代改土归流
2.3 改土归流的地域分布与实施策略
改土归流的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西南六省,包括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涉及土家族、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等多个民族。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两省,并于雍正九年(1731 年)基本实现。
从地域实施效果来看,各省的改土归流程度存在显著差异。于滇,以澜沧江为限,除江外沿边境一线的土司得以继续保留外,江内地广势大的土司被全部改土归流;于黔,"苗疆辟地二三千里,几当贵州全省之半";于桂,"改流面积殆占土属全部幅员五分之四";于川,改流后新设府州厅县几达全省之半;湖广改流最为彻底,自此 "湖广无土司"。
在实施策略方面,清朝采取了多样化的手段。鄂尔泰提出了 "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自投献为上策,勒令投献为下策" 的改土归流方法,建议 "以用兵为前锋治其标,以根本改制治其本" 的原则,采取计擒、勒令投献、兵剿三种模式实行改土归流。
清廷采取了 "可抚则抚,当剿则剿" 的务实态度。对于势力强大、抵抗意志坚定的土司,如云南乌蒙土司禄万钟,清军以武力坚决镇压;对于愿意配合的土司,则给予优待,保留其部分特权或迁往内地授予虚职;对于绝嗣、犯罪或被土民控告的土司,则顺势改流。

云南土司
三、改土归流对中国历史的多维影响分析
3.1 政治层面:中央集权的强化与边疆治理模式转型
改土归流在政治层面的最直接影响是强化了中央集权,实现了边疆治理模式从间接统治到直接统治的根本性转型。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世袭制,由中央直接派遣流官治理,将边疆地区的行政、军事、司法权收归中央,彻底瓦解了边疆的割据势力,把原本 "名义上的疆域" 转变为 "实际控制的领土",实现了全国行政制度的统一。
在行政体制方面,改土归流后,清政府废除原有土司世袭制,分别设置府、厅、州、县等行政机构,委派有任期、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理。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政府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原来土司只交纳很少的贡赋,而将残酷掠夺属民所得的大量银两尽收于己。改土归流后,变革赋役方法,废除原来土司的征收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
在军事控制方面,清政府在改土归流地区添设军事机构,如云南增设乌蒙镇、昭通雄威镇、普洱元威镇,贵州增加古州镇、台拱镇,广西另设右江镇,湖广添永顺协、永绥协等。这些军事部署有效加强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军事控制,维护了边疆稳定。
在司法统一方面,改土归流消除了土司间的攻掠劫杀,废除了土司的恶例陋规,律法统一,为西南经济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改流后,土民成为朝廷编户齐民,人身获得自由,赋役负担大为减轻,若遭官府违法需索迫害,可以层层上告,直至诉诸朝廷;又有机会入义学、儒学。

土司制度
3.2 经济层面:土地制度变革与区域经济整合
改土归流在经济层面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土地制度的根本性变化和区域经济的全面整合。
在土地制度方面,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的土地垄断,实行土地重新分配。土司统治时期,大量的可耕熟田全被土司侵占,剩下的平地荒山也不许其他少数民族开垦种植。改土后,清政府鼓励当地少数民族开垦土地,并招募内地农民移居这些地方开展耕种。清政府招民开垦,使周围的汉族居民源源不断地流入这些民族地区,出现了 "改土后人民四集,山皆开垦" 的可喜局面。
在农业生产方面,改土归流解放了生产力,使得土地垦殖面积扩大,耕作技术提高,农作物品种增多,经济作物广泛种植,农产品商业化程度逐渐深化。改土前,民族地区是以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为主的。改土后,随着汉族人的大批迁入,汉族地区的各种生产工具也大量输入民族地区,铁犁、铁镰、铁耙等生产工具逐渐取代了木犁、木耙等。改土归流地区还引进了提水用的 "筒车"、手摇式的 "娱蛤车"、引水用的 "冲筒" 等一批灌溉工具,当地少数民族逐渐学会了使用水磨、水碾来碾米磨粉。
在手工业发展方面,以纺织业为主的手工业迅速发展。改土前,民族地区普遍种植棉花、苎麻,自种自纺、自织自染,自给自足,仅能满足生活的需要。改土归流后,随着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往交流日益频繁,各种手工工匠也迅速成长,当地的手工业分工也越来越细,呈现出 "土、木、竹、石、裁缝、机匠之属各有专司" 的局面。雕镂、刻画、铸枪、炼刃等手工业技术也日益得到提高,当地少数民族自己就能制作精致、坚固牢靠的铁质农具了。
在商业贸易方面,改土归流促进了汉族与少数民族间的贸易空前活跃。改土归流后,结束了土司对商人的勒索,各地汉族商人纷纷进入民族地区进行购销活动。少数民族商人阶层也出现了,有些人完全弃农经商,"负土货出境","往来土汉地区"。各地的民族地区也形成了较大规模的集镇,交易尤以金属、布匹、桐茶油、盐碱为大宗。商业的迅速发展,加强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民族地区生产的发展。

播州土司
3.3 文化层面:民族融合与文化认同构建
改土归流在文化层面的影响深远而复杂,主要体现在民族融合的加速和文化认同的重构。
在文化教育方面,改土归流后,清政府废除了土司 "部中夷人不许读书,犯者罪至族" 的野蛮的愚民政策。清政府在民族地区兴办学校,广开就学门路,鼓励少数民族儿童入学,使 "汉土子弟读书应试无殊内地"。为了给一些交通不便地区的学生提供考试的方便,清政府还在各州县设立了考棚。在统治阶级的提倡和扶持下,民族地区读书学习蔚然成风。
在儒学推广方面,清政府用 "华夷一家"" 以汉化夷 "的治边思想替代传统的" 华夷之辨 ""以夷治夷",在西南边疆改土归流、开辟苗疆,推行崇儒重道和教化为本的基本国策和治理原则,大力施行国家教化,培养了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对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主流政治文化认同,在深层性及根基性的文化及信仰层面建构起西南边疆与内地的精神统一体。
在民族融合方面,改土归流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改土归流后,民族地区与内地的人员流动频繁,民族地区官府积极采取垦殖优惠政策来吸引外来人口,这些外来人口与原住民形成互嵌式的居住格局。同时,民族地区也有不少民众进入内地经商或求学。跨民族通婚逐渐增多,雍正九年(1731 年),湖广总督迈柱上奏:"苗女嫁入民家,可以习知事亲长、相夫治家之道。民女嫁入苗家,可以化导叔伯妯娌,熏陶敦睦之风"。
在文化认同方面,改土归流推动了边疆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清朝通过 200 多年在西南边疆大力实施国家教化,形成了乡村儒学教化体系、地方官学教育体系、少数民族科场优惠政策体系、宗族祠堂礼制教化体系等系列制度化的儒学教化措施,培养了少数民族士绅阶层,使得西南边疆的社会结构、民族习俗信仰及祭祀祀祠逐渐濡化嬗变,形成了当地以儒学为主体,多种民族文化并存的多元一体文化格局,并最终使得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形成了对儒家主流政治文化的认同与国家正统性观念。
3.4 疆域层面:现代中国版图的奠定与边疆防御体系完善
改土归流在疆域层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现代中国版图的奠定和边疆防御体系的完善。
在疆域整合方面,改土归流将原本分散的土司领地整合为统一的行政区域,明确了国家边界,强化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实际控制。改土归流实现了西南民族地区与内地政治制度的统一,加强了中央集权,扩充了清朝势力。改土归流也促进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催动了各种文化的交流与繁荣。改流之后,少数民族地区体现出更强烈的全国性特征,推动了中华民族整体观和民族观的形成。
在行政区划方面,改土归流推动了边疆地区行政区划的规范化。例如,雍正七年(1729 年),朝廷调整行政区划,把贵州的大定州升成大定府,威宁府降成威宁州,归大定府管。原来的威宁府官员(知府、通判等)调到大定府当官员,大定府的官员调到威宁当官员。这不是 "降级",而是行政中心转移 —— 原来的威宁府是 "中心",但后来发现大定府的位置更适合管周围的州县(比如平远、黔西、毕节),所以把行政中心移到大定,威宁变成 "州",这样整个黔西北的行政体系更合理、更高效。
在边疆防御方面,改土归流加强了边疆地区的军事防御能力。清政府在改土归流地区添设军事机构,有效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军事控制。同时,改土归流后,中央在边疆驻扎军队、修建驿站、完善防御体系,有效抵御了外来势力的入侵,如清代对西南边疆的经营,遏制了缅甸等周边政权的扩张。
在国家认同方面,改土归流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改土归流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治理,破除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制度性障碍,有利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元明清三代土司
四、改土归流的历史评价与学术争议
4.1 传统史学的基本评价
传统史学对改土归流的评价总体上持肯定态度,认为这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进步。清雍正朝,清政府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行改土归流,基本上废除了土司制度,改土归流不仅在政治上废除了土司的世袭统治,加强了中央王朝在南方民族地区的统治;在经济上取消了领主制剥削,增加了经济收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状况,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传统史学认为,改土归流的历史意义在于实现了国家的真正统一。大规模 "改土归流" 是发生于清雍正朝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雍正改流并非个人随心所欲,而是以 "大一统" 理论为依据,顺应历史发展趋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不能因为在改流中引发武装对抗,造成血流伤亡,就将其全盘否定,而应该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一问题,既要看到清廷以武力强制改流,甚至在某些地方有扩大化的倾向,这是由封建王朝历史局限性所决定的,更应强调 "改土归流" 的实质是完成国家的真正统一,是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一场社会变革。
传统史学还认为,改土归流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社会进步。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的各种私征、强行摊派,没收原来土司占领的大量土地,激发了农民劳动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使得土地垦殖面积扩大,耕作技术提高,农作物品种增多,经济作物广泛种植,农产品商业化程度逐渐深化。在手工业方面,种类不断增多,分工日益精细,生产技艺不断提高,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地客商,继而市镇兴起,商业不断发展。
4.2 现代学术研究的争议与分歧
现代学术界对改土归流的评价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争议。
一些学者从现代化的角度出发,认为改土归流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步骤。用社会学视野进行观察,明清之际的改土归流无疑属于一场区域性的政治体制改革。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区域性特殊管理制度,其产生、兴旺、衰败到走向瓦解的过程,所反映的正是我们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社会管理模式上,从粗犷到系统,从法制不健全,到封建法制开始趋于完善的这样一个过程。
另一些学者则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对改土归流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改土归流在推行过程中存在文化霸权的问题,过分强调 "以汉化夷",忽视了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价值。在文化治理方面,清代统治者推行 "以汉化夷" 政策,同时也实施 "因俗而治" 方略,两种文化治理方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时空的转换而转换。"以汉化夷" 体现 "大一统" 的政治理念,"因俗而治" 体现 "和而不同" 的文化观念;"以汉化夷" 是 "求同","因俗而治" 是 "存异";"以汉化夷" 追求文化的 "一体","因俗而治" 追求文化的 "多元"。
还有学者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改土归流的效果提出了质疑。虽然改土归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土地兼并加剧、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
4.3 近年来研究的新进展与理论创新
近年来,改土归流研究在理论方法、研究视角和实证分析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在理论方法方面,学者们越来越重视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专家学者应在国际全球化加快、国内国家转型背景下,深度融通历史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进一步加强清代土司制度与西南地区土司政治的系统研究,长时段、整体性观察清代改土归流的决策过程、影响因素、推进过程、善后措施、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
在研究视角方面,学者们从多个角度深化了对改土归流的认识。从民族政策供给、土司制度设计和区域与民族实践等视角研究清代改土归流,呈现出成果涌现、领域拓展、方法创新的发展趋势。专家学者从长时段、"整体史" 角度,力争宏观、中观与微观相统一,突出比较研究和现实关怀,进一步深化了清代改土归流研究。
在实证分析方面,一些学者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对改土归流的经济影响进行了量化分析。研究发现,清代在西南边疆地区实施的 "改土归流" 政策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显著影响。"改土归流" 后改流地区比未改流土司地区拥有更高的人口密度和人力资本积累。而且该影响直到现在依然存在,其中改流时间越长的地区拥有更高的人口密度、农村人均纯收入,以及较低的婴儿死亡率。
在文化研究方面,学者们更加关注改土归流对文化认同的影响。改土归流不仅仅是国家体系范围内的权力再分配,也是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冲突的调适过程。中央王朝经过数百年的管理实践和经验积累,已经逐渐具备对土司地区的掌控能力,权衡利弊,中央王朝决定废除土司,改设流官,实现政治一体、经济整合、文化同质的目标。改土归流没有使水西彝族社会秩序产生断裂式的突变,而是在缓慢的文化适应和生态适应进程中经历了较长时期的调整,逐步完成了权力体系、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的重建。

贵州土司分布
五、结论:改土归流在中国历史上的深远意义
5.1 改土归流的历史地位总结
改土归流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边疆治理制度变革,在中国历史上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中国土司制度由盛而衰的标志,更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改土归流实现了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顶峰,解决了长期以来中央与边疆的权力矛盾,完成了从 "间接统治" 到 "直接统治" 的跨越,是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步。
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视角来看,改土归流是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改土归流作为清朝调整羁縻政策,改革地方政治制度,变革地方治理模式的重大事件与历史过程,蕴含中华民族解决统一多民族国家整合治理的政治智慧和制度文明,土司文化遗产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世界性参考镜鉴价值。
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改土归流标志着中国边疆治理模式的根本性转型。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世袭制,由中央直接派遣流官治理,将边疆地区的行政、军事、司法权收归中央,彻底瓦解了边疆的割据势力,实现了全国行政制度的统一,为现代中国的政治体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5.2 改土归流对多民族国家形成的贡献
改土归流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统一的实现。改土归流结束了土司割据局面,将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纳入中央直接管辖范围,实现了政治制度的统一。改土归流实现了西南民族地区与内地政治制度的统一,加强了中央集权,扩充了清朝势力。改流之后,少数民族地区体现出更强烈的全国性特征,推动了中华民族整体观和民族观的形成。
第二,经济整合的推进。改土归流促进了边疆地区与内地的经济交流与融合,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的各种私征、强行摊派,没收原来土司占领的大量土地,激发了农民劳动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使得土地垦殖面积扩大,耕作技术提高,农作物品种增多,经济作物广泛种植,农产品商业化程度逐渐深化。
第三,文化认同的构建。改土归流推动了边疆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清政府在民族地区兴办学校,广开就学门路,鼓励少数民族儿童入学,使 "汉土子弟读书应试无殊内地"。在统治阶级的提倡和扶持下,民族地区读书学习蔚然成风。
第四,疆域版图的奠定。改土归流明确了国家边界,强化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实际控制,为现代中国的疆域版图奠定了基础。改土归流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治理,破除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制度性障碍,有利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5.3 改土归流研究的未来展望
改土归流研究作为中国历史研究的重要领域,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需要在多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首先,在研究方法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专家学者应在国际全球化加快、国内国家转型背景下,深度融通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进一步加强清代土司制度与西南地区土司政治的系统研究,长时段、整体性观察清代改土归流的决策过程、影响因素、推进过程、善后措施、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
其次,在研究视角方面,需要进一步拓展研究视野。专家学者应进一步拓展研究视野,将中国土司制度与西南土司政治置于国际舞台与世界历史去观察和思考,加强与国外同行的理论对话,驳正关于历史时期统一多民族中国整合建构的错误观点和偏颇理论。
再次,在实证研究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改土归流具体影响的量化分析。特别是在经济影响、社会影响、文化影响等方面,需要运用更加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更加精确的评估和分析。
最后,在现实关怀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改土归流研究的现实意义。专家学者应结合今日世界处于百年未遇之大变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事实,深入研究清代改土归流,揭示清代羁縻政策与土司制度对统一多民族国家整合与治理、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作用与影响,促使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融会贯通,将改土归流研究的论著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努力解决国家深化改革开放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发展,阐释 "各民族共创中华" 理论,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总之,改土归流作为中国历史上的重大制度变革,其历史影响力将持续存在并不断被重新认识。在新时代背景下,改土归流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更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需要我们继续深入研究,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