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不能在一个坑里跌倒两次,有的“酒司机”却先后被查到3次,且每次都是被同一执法队伍查获。近日,渝中交警就再次查获这样一位屡教不改的“熟面孔”,缘分可谓深厚,该驾驶人漠视交通安全,反复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事发当天凌晨1时许,渝中区交通管理支队朝天门大队在南区路依法设置卡点,盘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一辆灰色小车驾驶人散发出阵阵酒气,立即引起民警注意,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53mg/100ml,驾驶人张某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怎么又是你,这不是遭第一次了吧?”面对民警询问,对方显得十分焦躁不安,起初还试图遮掩,但最终坦诚自己并非初次涉嫌酒后驾车。经进一步核查,结果令人咋舌:张某果然是“老熟人”,这已是第三次因酒驾“栽”在渝中交警手中。
经调查,2019年12月,张某因饮酒驾车被朝天门大队查处;然而他并未就此吸取教训,2024年4月再次因酒驾被两路口大队查获,并因此被依法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直至当天已是第三次被渝中交警查获。

“你屡教不改,多次再犯,一再心存侥幸,行为既是对自身和公共安全的不负责,更是对法律法规的挑衅!”民警当场对张某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明确告知,此次被查已构成两项严重交通违法:一是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二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渝中交警表示,对于张某这种屡教不改、漠视法律、罔顾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从严处理,绝不姑息。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的严重后果和巨大危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