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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单亲妈妈的维权诉求:派出所处置失当下的生存困境与公正诉求

一、竞争引纠纷,初始维权遇不当处置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镇茨洲村的李某,身患左腿小儿麻痹、脊柱侧弯、胸椎打折、右腿有游离骨等

一、竞争引纠纷,初始维权遇不当处置

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镇茨洲村的李某,身患左腿小儿麻痹、脊柱侧弯、胸椎打折、右腿有游离骨等多重残疾,离婚14年来独自抚养体弱女儿,疫情结束后接手中通快递点维持生计。该快递点源于当地青某超市更换配送系统,中通邀其接手,却因影响青某超市利益埋下纠纷隐患。

2023年8月,苏某在快递点门口拿走他人一箱奶酪棒,李某报警后,镇派出所以“放在门口不叫偷”为由拒绝出警。当事人李某表示,曾向武清分局和天津市公安局投诉豆张庄派出所未派出警力。李某要求派出所协助调取录像,豆张庄派出所两名警员简单查看了监控,表示看不见就离开了。后来,李某按照警员的方法打开监控仔细查找,锁定在自己店门前拿走快递的是烧饼铺的老板苏某,苏某也是某超市房东儿子的房客。这一理由令李某感到不解,因其了解农村地区有在门外存放物品的习惯,李某先后向区、市公安局反映情况,派出所查看监控后表示未找到相关人员。此后,李某通过监控确认了相关人员信息并反馈给派出所,派出所随后告知李某消费者与苏某已自行和解。对偷拿他人财物,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做出不予立案决定。

李某疑虑的是,消费者韩某是青某超市房东孙媳妇,苏某是其房客,结合青某超市想夺回中通业务的意图,她认为此事存在关联。作为经营者,被盗快递应先交还网点完成出库,否则商家索赔风险将由她承担,这一诉求未得到派出所的采纳。一个月后,天津市公安局以“快递内物品已变质”为由不立案,而李某所见奶酪棒密封完好、外观正常,派出所却将其描述为腐烂,此事因此了结,其复议申请也被驳回,初次维权陷入僵局。

二、抢夺快递遭处置引发争议,生存危机加剧

初次维权受挫后,另一起纠纷让李某的经营雪上加霜。一名手机尾号0401的人员到快递点取件,因隐私号仅显示后四位,按行业规范需核实身份后交付,该人员拒绝配合并直接抢夺快递离去。

李某报警后,派出所未传唤被报警人到店配合出库,反而添加其微信,便结束了处理。这一行为不符合快递行业规范,导致快递点无实物、无单号无法出库,商家索赔压力全由李某承担。在李某认为处置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该人员多次向中通总部恶意投诉,快递点面临罚款风险。

为保住唯一生计,李某多次拨打110要求依法处理,派出所未再出警。她向武清公安分局反映,得到的回应却是指出快递点有责任保管好快件,并质疑其不交付的理由,未提及快递点核实身份的义务。当晚,涉事民警电话告知李某其行为可能占用公共资源,并提示相关法律后果。作为身患多重残疾、独自支撑家庭的单亲妈妈,快递点是她和女儿的唯一收入来源,此事未能得到解决,让她面临经济损失与精神压力,生存困境进一步加剧。

三、维权过程,笔录与拘留相关情况

派出所的处置方式,未能有效制止后续纠纷的发生。村民何某退货不愿付费,强迫快递点未果后,在公共场合用不当言语辱骂李某。李某报警后,出警民警未传唤何某,反而称相关言语不构成辱骂,允许她发布情况说明。经当班领导王鹏确认“不骂人即可发朋友圈”后,李某发布了一条未含脏字、仅吐槽辱骂行为的朋友圈,后被派出所作为认定“公然侮辱”的依据,决定对其拘留七日。

《拘留所解除拘留证明书》显示,拘留期限为2025年4月2日至9日,派出所将其带至武清公安分局实施拘留。当时,派出所已知悉她是一名残疾人,正处于生理期并身患疾病。拘留期间,她因生理期内裤漏血请求更换卫生巾未获允许,直至所有程序走完才获准;被手铐约束、多次提审,中午仅发放一个面包难以果腹;民警未允许她与家人联系,并让她在拘留期间签署了相关笔录;明知她行动不便,仍将其带至拘留所二楼。拘留所硬床板让她无法自主翻身,需摔到地上才能换面,且派出所未告知她“申请延后拘留”“申请复议”的权利,途中没收手机,让她无法嘱咐女儿。

后续发生的事件,使情况更为复杂。村民罗某下单打气筒却误认为是气泵,要求李某代联系商家遭拒后,明知与快递点无关仍用言语辱骂她,还堵住通道妨碍经营。李某试图劝离时被推出两米远磕到架子,引发头疼。当晚做笔录时,涉事民警在记录过程中多次打断她的陈述,在其女儿提出回避要求后,该民警仍在场。由于李某被推倒没有就医,造成李某肠拧痛,瘫倒在地,王某这才表示让警员离开。核对笔录时,李某发现,她本意为反问的一句话,被记录成了肯定的辱骂语句,她要求记录罗某让其儿子进行投诉的行为,但王某认为此事与案件无关,未予记录。

四、事件的后续与影响

半个月来,李某因被推伤无法看店,女儿独自支撑快递点,发烧生病无人照料,母女俩常饿肚子,快递点收入中断。她多次拨打王某工作手机询问进展,却始终关机,医药费也由她自行承担。

不久后,派出所通知李某带残疾证前往,到达后却绝口不提残疾证事宜,王某告知她“坚持依法处理则拘留李某,罚500元”。李某索要立案回执,民警起初称已交付,经她电话求证并录音后才勉强补开,而该文书并非正式立案凭证,案件未被依法受理。

将门口物品被盗说成“不叫偷”,将完好快递描述为“腐烂”让嫌疑人脱责,将抢夺快递简单处置,将公然辱骂称作“不构成骂人”;为应对投诉,在笔录记录上出现争议、认定相关罪名并实施拘留,在处理上显示出不同标准,该做法客观上对李某继续维权造成了压力。

李某称,其在报警过程中反被追究责任,并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而被报警人罗某所涉及的事项,目前尚无明确处理结果。李某认为派出所的处置方式未能有效保障其作为报警人的权益,反而使其承受压力,豆张庄派出所对报警的处理结果,未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处置逻辑与公序良俗不符,这种处理方式令其难以接受。作为一名残疾人,她希望此事能得到关注,并使她的合法权益获得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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