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3岁老人与情人分手后,意图放火被检察院建议量刑一年半

时光催人老 2022-12-15 14:20:26

辽宁法库,63岁男子与情人分手后,因心生怨恨,,遂产生了报复对方的想法。随后男子于凌晨时分,带上作案工具来到情人家中,欲实施放火行为。情人报警后,检方依法起诉男子并对其建议量刑。

出生于1959年的男子王某,与同村女子张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两人因故分手后,王某对此怀恨在心,并产生了报复张某的想法。

事发当天凌晨时分,早准备好作案工具的王某,为了不让张某影响自己的作案目的,遂先将掺有老鼠药的玉米饼扔进张某家的狗窝。

待看家护院的狗吃了玉米饼,并中毒死亡后。王某使用铁锤砸烂窗户,并潜入到张某家中。就当王某将汽油洒完并准备点火时,被砸窗吵醒的张某及其家属罗某,及时赶到并及时制止。随后王某见自己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遂逃离现场。

1、有网友感叹道,想不到活了大半辈子的王某,还会为爱疯狂,真是不可思议!也网友表示,事实证明,无论在哪个年龄段发生婚外情,其危害性都是极大的。

2、虽然王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从法律上讲,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

首先,王某用掺有老鼠药的玉米饼毒死张某家的狗,虽然狗的价格没有达到5000元以上,不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仍属于违法行为,并造成了张某经济损失,故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从民法角度来说,都是属于一种过错行为,因此理论上王某不仅要赔偿狗死亡的经济损失,砸烂张某家玻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当予以赔偿。

其次,王某行为构成放火罪,需刑事处罚

所谓放火罪是指行为人通过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注意!此罪是行为犯。行为犯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由于王某当时已经带着汽油等作案工具来到张某家中,并将汽油洒在地上,因此其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刑法规定,构成放火罪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致使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由于王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原则上其行为将在3-10年考虑量刑。

最后,王某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张某及其家属及时发现并制止了王某的行为,因此王某的行为可认为定为犯罪未遂。所谓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欲而不能,未能实现犯罪目的情形。

简单地说,实际上王某是想将火点燃的,只是其因客观原因而未无法实现而已。另外,王某到案后认罪认罚,是其悔罪表现之一,因此也可以从轻处罚。

3、《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2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并说明理由;建议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一般应当附有调查评估报告,或者附有委托调查函。”

本条规定讲得清楚,检察院可以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但一定要将作出这个建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附上。当然,法院经审理后也是可以不采纳的。

综上,检方向法院建议对王某量刑为有期徒刑1年6个月。那么大家认为,这个量刑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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