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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10年侵吞90万学生餐费被判4年# 】#民政局副局长利用养老工作贪污12

【#校长10年侵吞90万学生餐费被判4年# 】#民政局副局长利用养老工作贪污1257万#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通报了湖北省枝江市某学校原校长黄某某贪污学生餐费案。一名本应守护校园净土的教育工作者,十年间竟将学生食堂当作私人“提款机”,通过虚增食堂食材采购量侵吞学生伙食费高达90万元。黄某某非法占有的资金系家长为学生上交的生活费,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属于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依法应认定为公共财物。本案中,没有证据证实黄某某在被讯问前有主动投案的意愿和行为,其之后又与他人串供逃避调查,到案后未在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不认定自首。2023年7月7日,湖北省枝江市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贪污罪向枝江市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8日,枝江市法院以黄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宣告后,黄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另一案例显示:被告人王某某,男,1980年出生,原系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民政局副局长。2015年3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利用负责养老工作、信息化建设等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增交易环节、签订虚假协议、虚报业务量等方式,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1257万元(其中106万元未实际取得)。2023年8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贪污罪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8日,江宁区人民法院以王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判决宣告后,王某某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