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这事儿,看得人血压直飙——尹先生实名举报,自己的妻子竟与相识多年的好友、某执法大队大队长肖某多次开房,法院调取的记录赫然显示有20到30次之多。更让人气愤的是,他上门讨说法时,反被对方打得受了轻微伤。
尹先生和肖某原本是挚友,一次偶然撞见妻子与肖某有亲密举动,疑心之下他选择尾随,竟亲眼看到两人走进酒店。为证清白,他通过法院调取了开房记录,那一串串日期像针一样扎心——原来妻子早已出轨,而对象竟是自己称兄道弟的人。
气炸了的尹先生冲到肖某办公室要说法,等来的却是羞辱和拳头。肖某不仅毫无悔意,还动手掐住他的脖子拳打脚踢,导致尹先生全身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这场冲突里,受伤的不仅是他的身体,更是那份被“兄弟”和妻子同时背叛的信任。
从法律层面看,这事藏着好几层说法。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尹先生的妻子婚内出轨,若导致离婚,他作为无过错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时也能依法多分。而肖某打人致轻微伤,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5到10日拘留及罚款,不过尹先生擅自闯入办公室的行为,也可能影响处罚轻重。
更关键的是肖某的公职身份。作为执法人员,他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已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关于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的规定,轻则警告记过,重则撤职甚至开除;若他是党员,还可能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处分。
目前当地派出所和纪委已介入调查。只是这“朋友妻不可欺”的底线被踩碎,让人不禁唏嘘:交友不慎的代价,竟能沉重到撕裂一个家庭。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