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加班,要么滚蛋?女员工拒干3人活被辞,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一目年华 2025-07-07 14:32:54

“要么加班,要么滚蛋!”这不是电影里的台词,而是真实发生在职场里的事儿。北京某公司的一名女员工高某,就因为拒绝接手超出能力范围的工作,被公司辞退,结果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她12万余元。这事儿听起来是不是很解气?

事情是这样的:高某所在的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先是把另一名同事的工作分给了她,没过多久,负责电商平台订单录入的同事离职,公司又要求高某接手这份工作。高某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再接手这份工作,就意味着她要加班加点,甚至牺牲个人时间。她向公司说明了情况,表示可以适当加班,但无法完全接手这份工作,结果公司却以她“拒绝正常工作交接”为由,接连发出两份《书面警告》,最后直接把她开除了,还不给任何补偿。

高某不服,把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法院指出,高某已经接手过一名员工的工作,并且有加班记录,她的工作量已经饱和,拒绝第三份工作是基于真实的工作压力,而不是恶意对抗管理。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高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万余元。

这件事引发了大家对职场压榨现象的讨论。有些老板为了缩减成本,让员工一人干多份工作,还美其名曰“加班”,这不仅不合理,还可能违法。劳动者辛辛苦苦工作,不应该被这样欺负。

这个案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当我们在工作中遭遇不公时,一定要学会维权。比如保留工作记录、加班打卡记录、沟通邮件等证据,像高某一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这个案例也划清了“企业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合理拒绝权”的界限。企业调整业务、安排员工一人多岗是可以的,但必须和员工沟通,合理评估员工的工作承载力,不能滥用权力,否则就是违法。

这件事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也督促企业要善意用工。希望更多劳动者能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也希望企业能引以为戒,别再让“要么加班,要么滚蛋”成为职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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