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男子给家里老人看病,给自己名下的另一张银行卡转账30万。等转完账男子才

幕沧澜 2025-06-23 12:59:25

浙江嘉兴,男子给家里老人看病,给自己名下的另一张银行卡转账30万。等转完账男子才发现,把钱转给了一个老赖。男子联系对方未果后报警,接着来到银行说明情况。结果银行工作人员说,男子的转账很难证明这笔钱就不是老赖的,这个老赖还欠银行100多万,如果男子无法证明,那么银行有权处理这30万。网友:让老赖去证明,难度可是不小。

6月22日,1818黄金眼报道,男子王某家里有老人生病住院,为了缴纳医药费方便一些,王某专门拿出一张自己名下的银行卡。

王某通过网上银行开始转账,转账金额为30万。等完成所有的转账流程之后,王某这才发现自己转错了。

30万治病的钱并没有转到自己的名下,而是转到了杨某的账户上。

王某跟杨某之前还是好朋友,可因为杨某借了王某几十万没有还,两个人的关系早就闹僵了。

王某赶紧电话联系杨某,希望杨某能退还这部分钱,结果杨某的手机打不通,王某也找不到杨某,无奈选择报警。

报警后,王某接着来到银行寻求帮助。银行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告诉王某,这笔钱想要回来,难度挺大的,具体理由是:

第一,王某与杨某之间存在交易往来,也就是说,两个人之间是存在关系的,杨某也并非是第三人。

第二,杨某已经欠了银行100多万,账户也已经冻结了,如果王某无法证明这笔钱是自己的,那么银行有权处理这笔钱。

第三,银行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了杨某,可杨某表示,这笔钱本来就是王某应该转给杨某的。也就是说,杨某并不愿意配合王某。

如此一来,王某无法证明自己转错的钱是自己的,也没办法联系到了杨某,可家里的老人正等着钱去治病,这可该怎么办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王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自然人。

另外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也同时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某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进行这种大额转账之前,由于自己的疏忽,并没有认真核对收款对象,从而造成这一后果,自己也存在明显过错。

第二,既然银行能联系到杨某,那么王某可以让银行提供杨某的联系方式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即便银行有杨某的联系方式,也不能随意将其提供给王某,一旦银行这么做了,就已经涉嫌泄露客户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能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王某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如果杨某拒绝配合,不愿意返还30万,王某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对杨某提起诉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王某也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就是自己的,是自己误操作导致的。

杨某本来就是老赖,已经欠了王某几十万,还欠了银行100多万,即便是王某胜诉了,这笔钱他能要的回来吗?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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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大侠

大侠

4
2025-06-23 14:44

原来他自己就是老赖[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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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沧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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