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冬天,年近六旬的王某被人发现昏倒在路边,送医救治。经过近两年治疗,2024年10月,他在医院去世,留下了40万元的医疗费用。这笔债务,最终落在了他几乎素未谋面的儿子小王身上。
小王刚满月时,父亲就离家出走。直到他20岁那年,父亲才因为办理离婚手续回过一次家。此后音讯全无。小王由外婆和舅舅抚养长大,对父亲的记忆几乎为零。
当医院多次联系小王时,他最初还以为是诈骗电话。他明确告诉医院工作人员,自己与父亲早已断绝联系,不愿承担任何费用。
医院将小王告上法庭,提出两项诉求:一是要求小王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40万元医疗费;二是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剩余部分应由小王承担。

法庭上,小王提供了舅舅、伯伯和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父亲在他满月后就离家出走,从未尽过抚养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医院之间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疗费本应由王某自行承担。小王并非合同当事人,且医院在治疗期间未就费用问题与他达成任何协议。
虽然小王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遗产,但作为法定继承人,他仍有义务清理父亲留下的财产,并用这些财产偿还债务。
关于赡养义务,法院指出,《民法典》规定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直接约束其他民事主体。况且,王某生前从未向儿子主张过赡养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负责清理父亲遗产,并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医疗费,同时驳回了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明确了子女对父母债务的承担范围——仅限于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如果父母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子女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这道判决在法理与人情之间找到了平衡点: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未曾享受亲情的子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