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楼顶上装基站了吗?辐射会危害健康吗?

粒粒的家 2024-03-31 22:59:49
你家楼顶上装基站了吗? 辐射会危害健康吗?

原创小天这三天2024-03-02 21:38河北

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没有,现在楼顶上的通讯基站越来越多。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基站建在屋顶上”,会弹出很多信息报道,有关于业主知情权的,有关于辐射危害健康的,有关于收益归属的,还有一些关于辐射的科普内容,那么小天就把基站安装,前置程序,辐射和健康,是收益归属等问题,一一摆清楚。

一、基站安装主体是谁?

可能有人说了,这个除了移动、联通、电信三巨头,还能有谁?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塔”)官网显示,该公司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出资,于2014年7月18日挂牌成立。成立中国铁塔的主要目的是深化资源共享,降低重复建设,实现通信网络经济高效部署。

官网还介绍:“我们在中国的各地区开展站址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并向通信运营商提供服务。”“针对5G建设特点,创新建设模式,降低选址费、场租费等,从方案源头降低成本。通过转变传统宏站高塔建设模式,创新低成本塔型没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和社会资源,在满足服务标准基础上,灵活配置资源,差异化服务,降低通信运营商5G网络部署成本。”

基本可以判断,基站的建设和维护是中国铁塔的工作职责,向移动、联通和电信等通信运营商以及其他社会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服务是中国铁塔的主要业务。其中塔类业务涉及将居民区楼顶或建筑物墙面作为站址,以便客户安装宏站设备或者微站设备。

所以,楼顶基站建设的主体是中国铁塔,而不是电信三巨头。

二、安装基站之前,是否前置程序?

根据基站性质,通信基站可以分为自建基站和附建基站。2015年9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基站建设程序。对需要纳入城乡规划的新建通信局房、基站、铁塔的建设,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对于需要独立占地型基站、铁塔,要及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并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要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公开。附建型基站、铁塔的建设应当符合市容环卫标准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那么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又是什么呢?

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十一条规定: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建设或者使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见附件)中所列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者设备,必须在建设项目申请立项前或者在购置设备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第十九条规定:验收合格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验收申请报告,并颁发《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

可以看出,安装基站应在立项或者购置设备之前,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安装。

三、是否有辐射?是否影响健康?

辐射无疑是有的。从《浙江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知道,辐射有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通信基站辐射属于后者。

那么电磁辐射是否影响健康,是大家关注度最高的话题。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14》4.0.12 规定:局、站址选择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影响及防护对策。通过天线发射产生电磁波辐射的通信工程项目选址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GB 870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限值的要求和GB 9175《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要求。这个说法在网上出现的频率很高。经查询,《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均已失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代替了上述两个文件,可以认定不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的辐射应视为危害健康。

应当如何评价电磁辐射是否在限值以内?生态环境部也有明确的依据(如图所示)。

另外,《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七条对环境监测信息的发布也作了明确要求,以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可以说只要相关的环保主管部门不渎职,电磁辐射就可以控制在安全限值以内,不会影响健康。

小天觉得,大家对辐射的担心和环境监测信息发布不到位、宣传引导不力有很大关系,大家得不到官方信息,只能人云亦云。

四、收益归谁所有?

严格来说,这是个法律问题。《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中国铁塔占用业主共有部分安装通讯基站,应当保障业主知情权,租金等收益亦应由业主共享。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等主体多自作主张,侵犯业主知情权和相应收益,业主可采用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主张合同无效或者索要相应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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