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强奸,席某某被判3年有期徒刑是罪有应得,还是另有隐情?

昀菲说法 2023-12-26 16:55:30

【事件背景】

2023年1月,男子席某某,27岁,经当地婚介所介绍,与女方认识,经几个月的交往,双方于2023年5月1日订立婚约,举办了订婚仪式,双方约定彩礼为18.8万元,当日交付了彩礼10万元和7.2克拉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而承诺,婚后一年内,会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5月2日,女方家庭按当地风俗,宴请席某。饭后,两人前往席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内的两人的新房。两人在房间内发生了性关系。当晚,女方向公安机关报警,称被席某强暴。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展开调查。

5月5日,男子席某被依法拘留。此后移送检察院,8月24日,该案在山西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12月25日,法院依法公开审判,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眼看世界】

该案一直被广大网民关注,判决一经作出,网上更是一片哗然,很多人认为法院判决有错,男子席某某不应判处刑罚。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反应,主要有如下几点原因:

1、受网络不准确的信息引导。

网上很多流传的信息显示,女方报案的时间是5月4日,也就是说被性侵犯后的第3天才报案,这让很多人感到不可接受,若真被侵犯,必然不会过了几天才报案。但我们从法院答记者问披露的细节来看,女方是事发当晚报案的,并非过了3天才报案。

2、男方的家人有意引导舆论。

席某某的母亲甄女士称,事发后,女方的家人还找过男方的家人,要求房产证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剩余的彩礼也需立即支付,这造成了女方家人一切只为了钱的不良印象。另外,刻意在网上传播男方与女方在电梯里拥抱的图片,用于证明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

3、跟很多地方的结婚风俗有关。

很多地方在订婚后,即视为已经是夫妻,男女双方一起睡,两方的家庭一般都不会再干涉。在这个相对开放的年代,婚前性行为已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没有该行为反倒好像不正常。很多人认为席某某所做之事不算什么大事,反正婚姻关系都已经确定,只是提前一点点而已,不必上纲上线,更不应让男方坐牢。

4、若席某某被判处犯罪,让年青的男性心头发寒。

网络流传的信息显示女方是金钱上的利益没有得到实现,在性关系发生后第3天才报警称被强奸,不少网友都担心在与女性交往中,哪一天女方不高兴了,回头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强奸,自己也面临同样的情形。

网络流传的信息,对民众的导向影响很大,不准确的信息,会误导舆论,让广大网民错付同情心,还会影响司法的公正性。这个案件,从主审法官透露的信息来看,有几点应该是证据比较确凿的:

1、在某小区14层的房内,席某某提出发生性关系时,女方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然后被席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这个有小区监控录像,应该是做不了假。

2、侦查人员在现场进行勘查时,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这在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而女方被侵犯发生过激的行为可能性更大。

3、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瘀青。

从上述这些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认定当时的性行为违背了女方的意志,席某某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应该来说问题不大。

什么是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只要发生性行为的那一刻,女方不愿意,男方强行进入,就应当认定强奸罪成立。哪怕事发之前双方有暧昧行为,哪怕是已经订婚,甚至是已经领结婚证,都必须尊重女方的意愿,否则就有可能认定强奸。

因此,本案中,认定席某某是否触犯刑法,不应看双方是否已经订婚,也不应看事发后女方家庭是否有要求房产证加名、增加彩礼,而应注重在事发那一时刻,是否违背女方的意愿。

网络传播的信息不一定准确,需大家分辨,该案件引起广泛关注,且很多人同情男方,这与信息不准确有很大关系,席某某的母亲甄女士说,女方家庭比较穷,若真如此,更影响不了司法的公正,在这件事上,大家更应相信司法机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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