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竟成“杀人专业户”!1989年泰安市“5·10”凶杀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4-10 10:56:36

1989年5月10日17时许,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刑警队接到邱家店派出所报案:在邱家店镇刘家疃村村南五百米处的一干涸的水沟内发现一具无名尸体。

局长张继文立即带领十七名干警冒雨赶赴现场。

尸体装在麻袋内被土覆盖在二平方米左右的土坑内,麻袋的一角被人挖出,一只手裸露在外。该村村民王某战兢兢地讲,5月10日下午15时许下地干活时,发现路旁沟内有新翻动的土迹,遂认为是盗窃犯罪分子埋藏的赃物,就用铁锨挖出了麻袋的一角,向外拉时,却抓住了一只人手,由于尸体高度腐败,撸下了死者手部的表皮。

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证明,死者的颈部、双臂与双腿绑在一起。用塑料布包裹后装入两层麻袋,捆扎成棕子状埋入地下。死者,男性,30岁左右,体格健壮。尸长1. 74米,只穿内衣,赤足。死者住址、身份、姓名不知。头部被钝器敲击脑壳崩裂,两腮部和舌头根部被锐器割断,腹部被锐器伤及心脏。

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表明,这是一起重大的杀人案件,罪犯作案手段狠毒,目不忍睹。

根据案情,局长张继文同志立即将参战干警分为三组,一组继续深入细致地勘查现场,检验尸体,搞清犯罪分子使用的作案工具;第二组迅速在本村逐户走访、调查,注意发现有异常现象的情绪反常的人;第三组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查询本市近期内走失的人口。

11日凌晨2时许,三路兵马在指挥部会合。

第一组报告:埋藏尸体的工具系一般农用铁锨。杀人凶器是斧子和尖刀。

第二组提供了一重要线索:有三位村民在5月3日早7时先后看到村庄南侧,通往现场二百米处有一滩血迹,沿路有滴状血迹,但不知是人血还是兽血。

第三组报告:泰山区三友村村民张继峰(男,27岁)于5月2日下午6时30分许送一旅客,去向不明,至今未归。

根据初步走访调查以及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结果,张局长果断地提出六项措施:

1、立即通知三友村张继峰的亲属辨认尸体。

2、分析尸体的包装、捆扎情况,埋尸现场不是第一现场,第一现场应是在室内。应尽快发现第一现场。

3、从埋尸用的工具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分析,作案分子是本地人。如是外地人作案,会向当地农民借铁锨,就有人见过这个人,这种可能性很小。

4、立即去泰城车站了解5月2日下午张继峰出去时的具体情况。

5、这一案件初步定性为杀人抢劫,应立即查清死者摩托车的下落。

6、排出当地不务正业、有劣迹的人员,调查收支不符,暴富和欠债累累的家庭。

以副局级侦查员刘国泰为首的17人专案小组于当夜进驻刘查味家曈村。

5月12日泰城调查小组了解到,5月2日下午18时30分有一辆带客轻便摩托车带一长卷发、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人去邱家店镇大石碑村。专案组立即以刘家疃和大石碑村以及邻近的渐汶河村和山口镇的佟家庄村为重点,相继查出二十一个卷发青年人,但都无作案时间。

同时,泰城组又送来第二条线索,5月2日下午19时30分左右,张继峰的两个同伴在火车站见到过张继峰。

案件第一次“搁浅”。专案组又一次开了碰头会,决定变重点户走访为逐户走访。并向局长请示向全国发协查通报,查寻摩托车下落。

当张继文同志听取了专案组的汇报后,指示参战干警,不要发协查通报,应以刘家疃村为主,对周围三个村进行细致地走访调查,同时注意发现第一现场。

5月14日,张局长身着便衣带老伴及小外孙到刘家疃村一老友的亲属刘某家“串门”,谈话中一涉及案情,刘某一家就含糊其辞。在临别时,张局长对刘某讲:“你连我这公安局长都不相信,还相信谁?你有话一定要对我说。”

这时刘某附在张局长的耳旁讲:“俺村刘绪富的三儿刘洪军是杀猪的,二十来岁,卷头发,很不正干。血迹到他的大门间上西不见了。”

与此同时,大石碑村有人提供,刘洪军四月份还欠债四千余元。

专案组的同志们联想到在装尸体的麻袋补丁夹缝内取出的猪毛,刘洪军又是个体屠宰户,特别是刘洪军是卷发,二十一岁,认为有重大嫌疑。

参战干警化装为计划生育人员对刘洪军家进行了秘查,发现其饭桌背面有血迹。在其家秘取了一条带有补丁的麻袋,布料及线缝的针脚与装尸体的麻袋雷同。

由于刘洪军与刘绪富外逃,经请示,决定对其家进行正式搜查,发现刘绪富的北屋内墙壁和家具上有大量喷溅血迹,由此认定这是第一杀人现场。

5月18日刘绪富由莘县归来,被我守候干警抓获,供述了其三子刘洪军杀了张继峰将摩托车转移到河南范县,刘洪军现已逃往东北的情况,专案组立即赶赴河南范县、莘县提回死者的摩托车。

同时在范县还发现了刘洪军卖给张正明的另一辆摩托车,系泰山区青山新村居民郑培军的铃木100摩托车,郑骑车于农历正月十六到火车站拉客至今未归。

张局长立即指示,追捕罪犯,深挖余罪。派人去黑龙江追捕杀人凶手刘洪军的干警回来后讲,凶手未去东北,在布置追捕的同时,张局长通知邻近的山口、汶口等派出所做好刘洪军亲戚、朋友的工作,一旦发现其踪迹迅即报告。

6月27日14时35分,有人到山口派出所报称,抢劫杀人犯刘洪军在本镇邮电局门口向人借钱准备逃往东北,情况十万火急,为防止刘洪军逃窜或再次行凶,所长王宪银、副指导员齐明祥、副所长李士祥与三名干警分为两组,骑自行车火速赶往现场。指导员齐明祥带领两名干警先骑车超过凶犯刘洪军后,突然弃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罪犯刘洪军制服,押回派出所。

经初步审讯,刘洪军对自己杀人抢劫摩托车的罪行供认不讳。

刘犯与其二哥刘延桐早已预谋杀人抢劫摩托车,卖掉后还债。刘洪军即于5月2日早乘公共汽车到泰城,下午18时30分许在公共汽车站以雇车为名,将用嘉陵70摩托车送客的张继峰骗至刘家疃村自己家中,时值20时许,刘洪军佯称饭后还要跟张继峰回泰城,再付车钱。张信以为真,就在刘犯家喝酒吃饭。在吃饭时,刘延桐到院中拿起事先准备好的木工斧子进屋,趁张继峰不备猛击其头部数斧,刘洪军又拿出杀猪尖刀对准张的腹部连刺数刀,致张当场死亡,后将张埋在村南二百米处的一水沟内,刘犯连夜骑着抢劫来的摩托车去河南范县,在外流窜至今。

刘洪军还供认了同年农历正月十六,用同样的方法在火车站将郑培军(男,27岁,青山新村居民)骗至家中杀害,将尸体埋在村北五百米处的一水沟内,抢其铃木100摩托车,以六千元的价格卖到河南范县。

听到这一情况,张继文立即带领刑侦人员前往刘家疃村,午夜二十四时许,在村北五百米处挖出了受害者尸体。

案子似乎已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但预审科的同志们仔细查阅了所掌握的证据材料,认为案犯还有一起重大杀人案未交代。

在办案的走访过程中,发现刘洪军的好友雷印国(男,27岁,莱芜市牛泉镇西牛泉村农民)于89年元月份走失,下落不明,还了解到刘洪军欠雷五百余元钱,预审科的同志们决定连夜突审哑巴刘延桐,在政策的感召下,哑巴供认了残害雷印国的经过。

在1989年元月23日下午,雷印国乘坐公共汽车到刘家瞳刘洪军家讨债,刘洪军与其大哥刘延信(男,35岁,结婚分居)商定将雷印国杀死了结此债。

当夜兄弟三人杀死雷印国后,先将尸体埋在自家的猪圈内,一个月后才将雷印国的尸体移至村外,埋在郑的尸体西侧十米处。

至此,“5·10”特大凶杀案彻底真相大白,这个“犯罪之家”的作案手段真的是触目惊心。

下面让我们看看这个“犯罪之家”的成员:

刘绪富,男66岁,文盲,农民。刘绪富对其三个儿子犯罪进行过劝阻,三个儿子根本不听,其对以后两次杀人先是放任,后帮助移尸资助外逃,成了帮凶。

宁金洲,女,56岁,刘绪富之妻,文盲,农民。是农村中见钱眼开、刁蜜凶残的女人,她不但每次杀人都在现场,杀人后主动清扫血迹,而且在杀害张继峰时,由于张继峰会点拳脚,身强力壮,在受到刘延桐用斧头的致命一击后,猛力站起来拉开架势与刘延桐和刘洪军搏斗时,宁金洲也扑上去死死将张继峰按在地上,直接参与杀人。

刘延信,男,35岁,小学四年级文化,个体屠宰户,参与了残害雷印国凶杀案。

刘延桐,男,24岁,小学六年级文化,由于聋哑,出于变态心理,对世人敌视,听命于三弟刘洪军的教唆,亲手杀死了三条人命。

刘洪军,男,21岁,小学五年级文化。平时不务正业,心狠手辣,主谋并亲手杀死三名被害人。

刘绪富之长女刘延翠已嫁于山东蒂县,为其弟刘洪军通风报信,资助金钱逃跑,已构成犯罪,也被收审。

上世纪80年代初,刘绪高一家操起了屠宰业,生活有了转机,并少有积着。但后来由于刘洪军在秦城卖肉参加了流氓团伙,在旅店内与一伙青年男女鬼混,渐渐地花钱如流水,直到欠债四千余元,讨债人踏破门槛,才感到情况严重。在第一次杀子雷印国后,由于雷家未报案,暂时没有暴露,自认为天衣无缝,于是,刘洪军与刘延桐又策划了杀人抢劫麾托车,卖钱后还债的阴谋,所以又连杀两命。

最终,这一家六口全部落入法网,在法律面前他们将各自找到自己的归宿。

4 阅读:2102
评论列表
  • 2024-04-10 15:51

    这种恶人应该拉到菜市场砍头分尸

    那时明月 回复:
    兽性基因遗传
  • 2024-04-10 21:32

    犯罪基因就应该消失

  • 2024-04-10 23:13

    挖出村北的尸体我在学校教室看到了,还闻到恶心味

    雁山东野 回复:
    错!是恶心一辈子!
  • 2024-04-10 19:18

    看视频强制安装软件太恶心了。

路之意

简介:博采中外、荟萃精华,展现哲思意韵、透析生活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