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二十条》观后感

温州美文 2024-02-18 19:52:05

原创   刘译文

喜剧也能引人深思、让人泪流满面。

张艺谋导演的《第二十条》以喜剧的表现形式,将生动有趣的生活场景串联在一起,幽默化的融入法律条文的解说陈述,让观众时而捧腹大笑、时而神情严肃、最后泪流满面。

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正当防卫更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条款,法律规定制止他人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又规定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

如果抛开人情和人性只谈法律,法律就没有了人情味,没有人情味的法律很难满足老百姓的情感期待,甚至还会把老百姓推向绝望的边缘,一次错误的、缺乏公平正义的判决甚至还会摧毁当事人的整个人生和完整家庭。正当防卫的法律界定没错,但是每一次见义勇为的场景和情景当事人却很难掌控,出手的尺度也很难恰到好处的把握,于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的判决案例,这就让很多原本打算见义勇为的人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他们担心自己出手帮助他人最后自己却有可能成为了受害人被法律追求责任,给自己的人生和家庭带来潜在的巨大危害。

如果法律不能消除见义勇为者的担心和疑虑,那么敢于见义勇为者就会越来越少,当你遭遇他人不法侵害的时候,身边的人如果选择袖手旁观你会作何感想?我们的社会最后又会变成什么样子?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认真思考的社会问题。

极端行为的背后是对现实的恐惧和绝望。

郝秀萍作为一个残障人士,长期遭受地痞流氓的威胁和伤害,她的丈夫因为制止地痞流氓继续伤害他的家人,过失杀人被逮捕等待法律的判决,为了给丈夫过失杀人找到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她低声下气去工地给证人下跪,换来的却是侵害者家属的步步紧逼,甚至还绑架她五岁的女儿威胁她做伪证,而法律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却并没有给她带来希望,内心绝望的她走投无路选择跳楼。

当检察官吕玲玲声泪俱下向韩明发出灵魂拷问:郝秀萍为什么要去跳楼?是她的绝望,是她对法治的绝望、对公平的绝望、对我们的绝望,如果我们不能拯救一个绝望的母亲,不能让这位母亲重燃希望,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服?

这是整部剧情感和情绪的至高点,听完这段台词,观众的内心早已波涛汹涌、甚至已然泪流满面,这样震撼人心的台词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了,这样真情流露的场景引发的情感共鸣已经超越了艺术,甚至超越了生活。

郝秀萍用生命的代价才换来了丈夫王永强案件新的证据和转机,她是案件的受害者,本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却被侵害者家属逼到了要去跳楼的绝路。司法部门如何在办案和判决过程中更好地做到公平公正?如何更好地满足老百姓最朴素最期待的情感需求?这是司法部门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和努力奋斗的方向。

虽然判决需要证据,但是法律却不能只讲证据,也要适当考虑受害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家庭承受能力,没有人情味的判决并不能维护公平正义,也不能维护法律尊严,人民真正期待的是充满人情味的公平正义。

法律的责任是维护公平正义,老百姓最期待的也是公平正义。

韩明作为检察院的一个挂职人员,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安全转正,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处处谨小慎微,生怕得罪领导。

得知儿子见义勇为还要被立案,他作为检察院的检察官选择放下身段主动去找当事人父亲送礼和解,最后换来的却是步步紧逼。作为一个检察院的检察官,他熟知法律条文,儿子见义勇为还被要求去给霸凌者当面道歉,这是法律的错还是见义勇为的错?身为检察官的韩明也给不出标准答案……

正如韩明的儿子韩雨辰提出的疑问:我是见义勇为,我为什么还要道歉?如果见义勇为要道歉,那么下次再遇到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我还要不要继续见义勇为?法律应该是惩恶扬善的利剑,法律应该成为弱势群体的靠山,坚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违法者敬畏,让守法者心安。

公平正义来自哪里?公平正义来自司法部门对每一个案件公平公正的判决、公平正义是普通老百姓内心深处最朴素最真挚的情感期待。

法律最大的责任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加大力度惩治违法犯罪,不断提高违法犯罪的犯罪成本,同时建立健全保障制度,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鼓励心存善念的人敢于挺身而出去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法律最大的公信力就是守护好普通老百姓最朴素最期待的情感诉求,让老百姓在遇到困难和麻烦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去伸张正义、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存在是鼓励心存善念的人敢于去做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

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因为在公交车上制止地痞流氓不法侵害一个年轻女孩,制止过程中出手过重导致地痞流氓重伤,被法律判决防卫过当判刑三年,出狱后他未成年的女儿鼓励他去北京上访伸张正义,最后张贵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张贵生的死最终唤醒了检察官韩明的善良,他开始重视王永强的案子,从新查阅案卷,重新寻找突破口。看着父亲被火车撞得破损不堪的安全帽,张贵生的女儿泪流满面,她觉得是自己的执着害死了父亲,她始终不能接受父亲三年前见义勇为还被判刑三年,她始终认定见义勇为没有错不应该被判刑,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她始终过不去自己心里的那道坎,身为检察官的韩明也给不了她想要的答案。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质疑公平正义?甚至对法律也是半信半疑?遇到困难和麻烦首先想到的是私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因为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太长,成本太高,很多普通老百姓根本耗不起。

如果你内心觉得正确的事情被法律否决,你还敢那么执着坚定下去吗?如果见义勇为的人被法律判决成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当你再次看到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你还敢挺身而出继续见义勇为吗?法律要有鼓励心存善念的人敢于去做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的功效,并且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法律的存在应该是让违法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只有让犯罪成本更高才能更好地震慑不法侵害,唯有让好人好事代价更低才能更好地弘扬见义勇为的善举。只有越来越多的人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安定、我们的人民才能更加幸福安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繁荣富强。

法律判决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所以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

表面看法律判决的只是一个个案件,而实际上法律判决的却是他人的整个人生,甚至是他人家庭的未来走向。

当检察官韩明在听证会上为王永强作正当防卫辩护得到一致认可并获得掌声的那一刻,所有人喜极而泣,这个判决挽救了郝秀萍一家人命运的同时,也给正当防卫的公平公正判决树立了一个引导性的示范榜样。

如果见义勇为的案件最后被判决成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当事人的人生基本上就算是被毁了,他的家庭也将面临支离破碎。明明是做好事,最后见义勇为却成为了受害者,给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见义勇为的代价有时候确实是太大了。

当见义勇为所要承担的未知风险已经超越了普通人可以承受的范围时,很多好心人面对不法侵害行为可能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出手又害怕惹祸上身给自己和家庭带来危害,最后权衡利弊有些人就会选择袖手旁观,这是人之常情。我们不能道德绑架他们在你遇到侵害时必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如何解决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才是当务之急。

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人员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和立场去思考问题,考虑当事人所处的案发环境和情景,以及当事人案发时的心理状态,坚决做到尊重客观事实,酌情考虑人性和人情,体现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威严。建立健全更加人性化人情化的法律条款,让普通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办理和判决过程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判决结果满足老百姓最朴素最期待的情感诉求,法律才能更加深入人心。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法律应该鼓励和弘扬。正当防卫,防卫的应该是违法者的不法侵害行为,而不是见义勇为所要承担的法律代价。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法律的尊严,也是依法治国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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