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欠款纠纷,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但可能因各种原因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信息。那么,没有对方身份证信息,我们是否就无法起诉欠款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在没有对方身份证信息的情况下,如何起诉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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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对方身份证如何去起诉欠款
没有对方身份证可以先到法院开具协助补充证据单,再到自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证明,然后持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到对方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查询对方的具体信息就可以了。如果不想自己去,可以聘请律师,由律师持调查令向公安机关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或者可以与对方协商补一个借条,让对方在借条上附上对方的身份证。
去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7、如果对方不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范围内执行的,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欠款起诉胜诉后对方没钱还如何处理?
1、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以劳务的方式予以偿还。
2、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