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乡宁县昌宁镇人民政府被处罚

新黄河 2024-05-19 19:50:18

当事人:乡宁县昌宁镇人民政府

社会信用代码:11140931012840744Q

地址:乡宁县迎旭街3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源平

乡宁县昌宁镇人民政府,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案,山西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经过现场调查,于2024年4月30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告字(2024)013007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未提出听证申请,现该案已审查终结。

来源: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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