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位一线艺人闻风销号,谁是下一个“郑爽”?

凤凰WEEKLY 2021-07-15 23:22:37

文/张轶骁

新一轮查税风暴正式开启。

上一次引发风暴的是范冰冰,这一次是郑爽。

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上海市税务机关4月初依法受理了群众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其间已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对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还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这里提及的“各级税务机关”,预示着一场风暴已然来临。

风乍起,吹皱的不是一池春水,而是整个演艺圈。

演艺圈最近很忙,忙于“注销”

输掉2000万官司的张恒,用鱼死网破的架势,把郑爽和整个娱乐业架到了风暴的中心。

4月26日,影星郑爽前男友张恒爆料称,尽管有艺人“限薪令”的限制,郑爽在2019年拍摄《倩女幽魂》期间,通过“阴阳合同”以及涉嫌偷逃税等方式,拿下了1.6亿元的天价片酬。同时,张恒在社交媒体上向税务部门进行了举报。

目前,上海市税务局对该项举报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也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4月29日,郑爽发微博表示,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自己的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并称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4月30日,中纪委网站刊文称,影视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由于其对公众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非常深刻,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严守道德底线和社会规范。极度拜金主义、无视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的行为,定会遭到社会唾弃。

作为郑爽的前男友、经纪人,张恒无疑掌握郑爽财务运作的秘密。二人从分手到反目成仇,互撕不断升级,“瓜”越来越大。

微妙的是,张恒爆出郑爽“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前后,一些演艺明星纷纷忙于注销自己的工作室或关联企业。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期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注销的名人如下: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魏大勋名下的两家影视工作室都在4月26日从存续变更为注销,而注销原因一栏则写着其他。

除了魏大勋,邓超、唐嫣、孟美岐、吴宣仪、朱正廷等艺人的公司,也都在近一两个月内接连注销。

还有媒体整理了一份数量更多的名单,涉及75位一线艺人,注销的公司达200家。

同一时间段内,这么多明星都在做同样的事,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很是迷惑: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即将发生什么?

今天,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或许能明白明星们“注销”动作背后的意味了。

顶风偷税?

在代孕风波之前,郑爽曾是娱乐圈“不食人间烟火的小精灵”,长发飘逸自带仙气,一片黄瓜要嚼20下才肯下咽。在过去几个月间的大起大落之后,三十而立之年的郑爽,商场情场双双失意。

郑爽被爆出的“阴阳合同”发生在2019年的4月,那时范冰冰涉税事件刚刚落幕,影视圈刚刚完成一轮整顿。片酬5000万元封顶,成为业内的共识。郑爽偏偏在这个时候要出1.6亿的天价片酬,并且寻求各种手段逃避征税,这波操作如果被坐实,无疑是在高压之下的“顶风犯案”。

按照张恒爆料的时间轨迹,2019年4月,《倩女幽魂》电视剧开拍,后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该剧由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郑爽担任主演。在2019年8月,该剧杀青。

根据张恒曝光的视频和聊天记录,在该剧中,北京世纪伙伴原本愿意支付的片酬是1.5亿元,郑爽的父亲也予以认可,但郑爽希望提高到1.8亿元。随后经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1.6亿元。郑爽则表示“不过算算每天200万可以拿就算了”。按照该剧拍摄77天计算,郑爽平均每天可以进账208万元。

随后爆料显示,这笔1.6亿元的片酬被分为4800万元的片酬和1.12亿元针对某公司的增资款,该公司则由郑爽之母作为隐形出资人实际控制。此外,郑爽母亲刘艳还表示,为了逃避4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4800万元的片酬可以通过将郑爽作为刘艳名下的萃珊雯公司的签约艺人签约,这样只需交20%的税款。

工作室里的秘密

大约十年前,明星工作室成为一阵潮流,影视明星们纷纷告别曾经的大经纪公司,转而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影星的经纪、法务、财务、活动策划等工作团队成员均聚集于此。这曾被业界视为“大明星背后的小港湾”,在一定程度上,明星有没有工作室,甚至反映着明星在圈子内是否站稳了脚跟。

从商业模式而言,明星成立工作室,意味着自己不再受经纪公司分成制度的层层制约,自己或自己的工作室可以直接接下绝大部分的片酬、广告收入,也在商业活动中拥有更多的谈判主导权。明星名下的工作室及关联公司,掌握着明星商业活动的所有秘密。

2018年范冰冰“阴阳合同”被曝光之前,明星将个人工作室用来避税,是行业内惯例。按照2019年之前的政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超额累进税率最高为35%,低于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的40%。因此,将明星个人劳务中的片酬、广告收入等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收入,已经是避税的最初级阶段。

更高级的做法是,明星个人名下注册多家公司,将业务层层周转,最终使其个人纳税达到一个极低的税点。

郑爽那4800万元光明正大的片酬就成了周转的经典范例。如果这笔钱打给郑爽本人,按照税收政策,作为个人劳务的这笔钱最高扣税比例可以达到45%,如果作为萃珊雯影视文化的签约艺人,那就只需要20%。

曾有媒体梳理过明星资本运作的套路。最简单的1.0版是二级市场炒股;2.0版则是变身投资人,将自己的IP与公司原始股绑定,或者是直接投资入股创业公司,借助公司的IPO或新一轮融资实现一夜暴富;3.0版便是自己成立公司,然后坐等“金主”挥舞支票前来收购。

郑爽的1.12亿元增资,则是另一波避税的套路。按照规定,对公司的1.12亿增资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1.12亿的资金到账后,虽然不能立刻转进郑爽家族的个人腰包,但放在“自家的公司”,不论是以公司名义买房投资寻求钱生钱,还是给自家人的日常开销报账,总有一系列合理的用途可以花出去。

这一幕,与五年前华谊兄弟和冯小刚的故事有些许相似。2015年12月,华谊兄弟以10.5亿元的价格,收购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7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谊兄弟持有东阳美拉70%的股权。

但按当时的财务数据,冯小刚这家公司的资产总额不过1.36万元,负债总额为1.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0.55万元。这意味着华谊兄弟付出的10亿元,实质上是买下了一家近乎“空壳”的公司。换句话说,这笔交易除了买来“冯小刚”这个人名之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资产。

而东阳美拉在开始的两年勉强完成1亿元和1.15亿元的利润承诺之后,业绩便开始直线下滑。华谊兄弟2020年年报显示,东阳美拉在2020年的净利润为552.38万元,与承诺的1.749亿元相比,只完成了3%的承诺。按照约定,冯小刚面临着超过1.6亿元的补偿义务,但这与五年前10.5亿元的真金白银相比,也不到两成。

郑爽的这场“阴阳合同”案尽管与冯小刚的东阳美拉收购案不尽相同,但其最终结果都是通过投资方的收购、增资,使得明星拿到高额的收益。只是这一次,“冤大头”从华谊兄弟变成了北京文化。

查税风波还会更猛烈吗?

事实上,在范冰冰“阴阳合同”被曝光之后,明星工作室已经遭遇过一轮查税风波。

彼时,横店影视区实验区曾经接到过税务部门的指令,相关工作室必须按照2016年到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依据个人劳务计算税款进行补缴。根据税务总局于2019年1月的通报,自2018年10月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以来,影视行业纳税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截至2018年底,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入库115.53亿元。

更重要的是,根据税务部门下发的文件,影视工作室已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2018年6月30日起将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征收方式将改为查账征收。

但郑爽的这起“阴阳合同”风波,却宛如把范冰冰的前车之鉴抛诸脑后,直至将查账征税的方式也轻松绕过。

中纪委官网引述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副研究员何晶晶的观点称,“税务部门、广电管理部门应当针对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开展常态化的抽查、调查。发现涉嫌违规的,应严厉查处,并考虑从重处罚。”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郑爽的“阴阳合同”被坐实,影视圈的查税,恐怕不仅仅会停留在明星工作室,明星个人、家族名下的关联企业,都将被纳入税务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关注之列。

当年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精灵,如今更像是一棵招风的大树,将整个娱乐圈带入新一轮风波。目前,已经有不少演员开始削减自己的商业版图。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0年,在业存续“艺人经纪”相关企业虽新增1138家,但同比却大幅减少了55%。2021年一季度新增147家,同比减少41%。由此可见,不仅新增势头减缓,而且有一大批相关企业在此期间注销。

工商资料显示,此前邓超、唐嫣、赵本山等众多明星的名下均拥有不止1家关联公司。如唐嫣名下曾经有7家公司,但时至今日,其中6家已处于注销状态,仅存的一家是东阳横店唐嫣影视文化工作室,注册资本10万元,唐嫣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赵本山名下则有10家公司,目前有3家处于存续状态。邓超名下的6家公司中,有4家处于存续状态。

查税风波会有多么猛烈,尚未可知,但明星们,显然已经在想办法择清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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