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镇村干部阻止农民春耕的深层次原因

天下事扯烂经 2024-04-24 05:12:15

4月22日,“中国三农”播报了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村镇干部阻止农民春耕,要求补交钱一事,引起很大反响!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更是爆出“金句”——“别找我,我不懂法!”双胜村副主任华泽亮则叫嚣道,“110来了又咋地?上面叫我敛钱我就敛钱!”网友们惊呼:“一个政法委员不懂法?”“燃气、种地,改为明抢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2004年3月20日,农民张文柱等人与建华镇双胜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用来养牛和种植草饲料。承包面积为5600亩。承包时间为30年,即2034年3月20日到期。承包价格不详,不过据一张缴费收据显示,从2009年至2015年,张文柱缴纳承包费96800元,不知是全部5600亩的承包费还是其中一部分土地的承包费。

当时,他们所承包的5600亩土地中只有110亩是耕地,其余的全是沙沼地、盐醎地,寸草不生,牛踩一脚下去就是一坑水,有的地方的坑有一人多深,什么车都进不来,可谓是“鸟不拉屎”的地方。承包农民说,当时连5块钱一亩都没人愿意承包。

张文柱等人承包后,开始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对土地进行改良。他们先是请推土机平整土地,最深的地方填的有4米多;再用牛粪和从南方拉回来的菌肥进行回填,以使土地肥沃,因为盐醎地什么都不长。此外,还要接电、打水井等。

经过一番苦心经营,昔日的不毛之地变成了肥沃的水浇田,张文柱等人终于尝到了努力换来的甜头。他们一边在土地上种植紫花苜蓿,一边养牛,牛粪又被用来肥地,形成了一条良性的生态链。

一、二十年下来,每亩地已投入了上万元。

到了2022年,张文柱等人开始利用土地种植玉米,每亩产量都在一千七、八百斤,按照1块钱1斤算,5600亩地就有近1000万元的收入。他们的承包费也在2022年6月10日全部缴清。

古人说“荒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这一形象比喻在如今的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上演了。

建华镇和双胜村村委会见张文柱等人赚钱了,要求他们按每亩每年200元的标准补缴土地承包费,理由是:土地性质变了,从原来的草地变为水浇地了,要缴新增水浇地钱。补缴基数为4650亩。这样算下来,承包方每年就要补缴93万元。于是,张文柱等人不干了。

眼下正是东北的春耕季节。承包土地的农民早已购买了种子、化肥,就等耕地、播种了。可是当地的村镇干部却不让他们下地耕地,耕耘机一进地,村镇干部就挡在前面,而且白天、夜晚分两班轮流看守。于是,他们只好求助于“中国三农”。

“中国三农”记者及保树等人驱车去了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进行实地采访。

承包土地的农民满脸尽是愤怒、无奈和焦急。

记者先去了双胜村村委会采访。村支书杨华说,是镇上叫他们收的,他们要听镇里的。

种植户见记者来了,胆子也壮了一些,此时又要强行耕地。村镇干部和派出所闻讯而至。

村镇干部先是将耕耘机逼停,强迫司机熄火、下车,并说要扣他的车。

村委会副主任华泽亮在现场叫嚣道:“老张,明天我要不整200人来挡着,我姓你的姓,你信吗?”“我要不整200人来,我他妈这双胜村主任白选了。”“110来了又咋地?上面是这么规定的。”“草地变水浇地就得交钱!”有村民说:“你把法律条文拿出来。”华泽亮气势更足了,说:“我不给你讲法律条文。上面叫我敛钱我就敛钱,什么法律条文!”

镇委副书记纪云浩理直气壮地说:“上午已经告诉过你们了,你们这属于强占集体资源。”有村民说:“这三十年合同还没有到期呢,干啥不属于人家呢,干啥就属于村上了呢?”纪云浩说:“我告诉你,现在这个地就不属于你。”

种植户张文军说:“你说,我们这土地是承包的,承包三十年,你一下子就给我们‘砍’下去了,说合同中止了。你要点补助费啥的都好使,你最后说这合同不算数,你们咋说咋算,你们要多少钱就多少钱,就是报警也不好使,你说这叫啥话呢?”

这时,一个民警说:“来,综合执法的,咱们得把那个耕种的车给扣了。”种植户一听要扣车,情绪开始激动起来,立即前去阻止。然后,那名司机和一个妇女被强行押上了警车。

纪云浩见记者在现场录像,说:“你可以录,我姓纪,叫纪云浩,是建华镇党委副书记,听懂了吗?待会儿车是一定扣走。”

记者又去了建华镇政府采访。找到了镇长皮玉志。

记者问:“合同存续期间,不能不让他们耕地啊?”

皮镇长说:“那是老百姓自发组织的,他们该报案就报案,只是那个啥,他们啥时候报案,兴许派出所会到现场……”

记者问:“说是镇上不让他们耕种啊?”

皮镇长说:“我们镇上没有不让他干,那是村集体的事。”

记者问:“镇上不是去阻止了吗?”记者指的是镇委副书记纪云浩在现场一事。

“不是镇上阻止的,我们镇上不阻止。”皮镇长说。记者见事实摆在眼前都不认账,再说下去也无益,也就不再问阻止耕地的事了。

记者又问:“你们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华镇政府的意思很明白:土地增值了,土地承包费也要增加。皮镇长表示,在2018年全国土地调查的时候,承包方将土地变成耕地了,那就叫权属变更,《民法典》里面有一条,那叫什么……

后来记者在镇委副书记纪云浩那里得到比较清晰的回答。原来他们依据的是《民法典》第533条。纪云浩称:“《民法典》第533条叫‘情势变更’,大概的意思就是,双方合同订立之初,对于未来无法预见的风险,且不属于重大商业风险的,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造成利益损害的……”

《民法典》第533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所谓的“情势变更”,主要是指因政策、法律变动、货币贬值、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客观情势改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会对另一方造成利益损害。但在本案中,将荒地变成水浇田,根本不符合“情势变更”的条件,而是当事人努力经营的结果。所以建华镇政府要求承包方补缴土地承包费是站不住脚的。

后来,一些种植户又来找镇政府。纪云浩表示这事儿跟他没关系。一个种植户说:“如果我们打起来了,打得头破血流,你作为党委副书记,你是不是要担承责任?”纪云浩表示,打架找公安局去,你就是杀人了,去找刑事队。种植户说:“我现在要生产,合理不合理?”纪云浩叫他找另一个人。种植户说:“他说他不懂法。”纪云浩说:“我也不懂法。”

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目前,开鲁县通报称,已经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我们拭目以待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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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阅读:10646
评论列表
  • 无天 64
    2024-04-24 09:40

    镇上觉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适用情势变更,就该用诉讼的方式去主张情势变更的理由,不能依靠强制力单方去改变。

  • 2024-04-24 10:35

    上级都表态了,说明这人就不适合担任这个职务。

  • 2024-04-24 07:02

    没有任何立场,纯纯一个常识咨询,请问在内蒙古当地,草地变成水浇地对当地环境是否有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脆弱吗?我个人理解水浇地要用的水肯定比草地要多,这多用的水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大不大?

    一米阳光 回复:
    内蒙土地不耐耕种的,抽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要不了多少年就会荒漠化,严格来说内蒙大部分草地,是不能改为耕地的,草地还能防风固沙,改成耕地,水土流失,加快土地荒漠化
    呼伦贝尔 回复:
    主要靠抽地下水 浇地,原先的荒地 是在一片沼泽上改造的,地下水资源 充沛
  • 2024-04-24 11:19

    其实就是看别人在自己土地赚钱了就眼红了。这样土地那也便宜,本地人也想租。既然不能租那就提前租金。

  • 2024-04-24 12:17

    不应该是调查县里吗?

  • 2024-04-24 12:19

    科普一下:被免职的官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原职务或者与原职务相当的岗位。这一年过后就可以恢复原职或者担任其他职务了,免职不是处分。[吃瓜] 政务记大过处分,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但是,处分期间保留原职务,而且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喜欢]​

  • 2024-04-24 11:38

    新词,云浩止耕

  • 2024-04-24 11:56

    按着说法我去沙漠植树造林还得交钱?

    暴富 回复:
    植树造林是没问题,只是种起来之后就不是你的了!
  • 麻木 10
    2024-04-24 11:26

    视频那个苏云浩。拦人家农用车的时候说的话简直就是嚣张跋扈。他有资格扣人家的农用机械吗?

  • 2024-04-24 15:07

    如果种地能赚钱,农民将无地可种

  • 2024-04-24 15:27

    营商环境太不好了?没有合同吗?

  • 2024-04-25 12:10

    刺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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