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多地电动车、三四轮车管理“新变化”,事关禁行、上牌

如风行者 2024-03-07 07: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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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工信部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电动车新国标标准,所以很多地区电动车的管理是从4月开始的。马上进入2024年4月,多地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有变化,这次主要事关车辆的进行与上牌,一起来了解一下!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限行的相关规定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的顺畅,保障路上行人的安全,很多地区的中心城区是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限行的,不允许这些车辆进入城区。

根据利辛热线发布的视频,从4月1日起,利辛县城区内三轮车、无牌四轮车将被限行,这类车辆不能进入划定的限行区域内。

需要注意的是,限行所有类型的三轮车,即包括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还有人力三轮车,另外还包括不是新能源车型的无牌的四轮电动车。

除了安徽利辛以外,山东滨州从4月1日起也将限行电动三四轮车进入主城区,不过限行时间为每日的60~20:00,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进一步的加强,有这类车辆的车主需要注意了,及时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要弄明白现行的区域,避免因违规而被罚款。

电动车、三四轮车禁行的相关规定

限行只是限制指定车辆,不能在指定的区域内行驶,但是进入4月,多个地区明确,对非标的电动车、三四轮车将要禁行,也就是这类非标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拒不改正的话,可能会受到罚款扣车的处罚了。

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江苏省非标电动车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的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目前包括江苏无锡、连云港、南通、徐州、扬州等多个城市,已经明确过渡期结束后,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有的城市是白底黑字的号牌,有的城市是红牌或黄牌,不管是哪种颜色的牌照,只要是临时号牌,有效期结束后车辆不得上路。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禁止上路

早在2024年1月,安徽合肥交警发布明确,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三轮车、四轮车的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过渡期结束以后,这类车辆将不得继续上路了。

也就是说,安徽合肥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只能使用至2024年4月30日,从5月1日起,车辆将禁止上路行驶。

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上牌的相关规定

非标车辆上路也需要先上牌,不过这类车辆在上牌的时候,一般都是集中发放,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上牌,逾期以后是不能够上牌照的。

东至县对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实施备案登记,集中登记编号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31日,这也就意味着从4月1日起,这类车辆将不能继续上牌,而且也不能上路行驶。

甘肃玉门从2023年11月20日起,对非标的两轮、三轮电动车开展备案登记,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也就意味着从5月1日起,将结束对该类车辆的备案登记,同时未上牌的车辆,也将禁止上路。

总结:

上面是为大家总结的,从4月1日起,多地对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的新变化,主要涉及车辆的上牌、禁行、上路,大家及时了解相关的管理规定,避免因为违规上路而受到交警的处罚。

那么,您对各地实施的电动车管理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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