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辽沈晚报 2024-04-13 06:45:10

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水军专项整治,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严惩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维权专项整治……4月1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共辽宁省政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省出台《辽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相关情况。

据介绍,“二十条重点举措”将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这些重点举措中,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同时,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水军专项整治,严惩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敲诈等违法犯罪。此外,还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依法严惩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

在依法维护公平、诚信、安全的发展环境方面,将主要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维权专项整治,严惩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打击竞争企业,通过伪造事实来恶意索赔或破坏企业商誉信誉等违法行为;依法惩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制度政策,预防和制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方面,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同时,还将重点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公正高效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多头查封、重复查封问题。

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方面,将深化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涉案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和合规制度,提升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商业风险意识和能力。同时将完善惠企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执法司法服务功能,完善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绿色通道”,优化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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