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钓实赌,入场费4000元,标鱼最高2万,最终被判有期徒刑

鱼乐圈探长 2024-04-17 20:47:47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发生一起以“竞钓标鱼”为名开设赌场的案件。据悉,该赌场利用看似普通的钓鱼活动作为掩护,实则进行非法赌博活动,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数众多。经过警方缜密侦查和检方依法审查起诉,涉案的犯罪团伙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赌场由王某、陈某某、周某等人共同开设,以高额入场费为诱饵,吸引赌客前来参与。入场费高达4000元/人次,对于普通钓鱼爱好者来说,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销。然而,对于赌场经营者来说,这却是他们获取暴利的一种方式。

在赌场内,部分鱼身上被打上了不同颜色的标签,钓上这些“标鱼”的赌客,可以获得不同金额的现金回报。其中最贵的紫标鱼,钓上一条即可兑换高达2万元的现金。这种看似“刺激有趣”的钓鱼方式,实则是一种带有明显赌博性质的活动。

为了扩大赌场的规模和影响力,王某等人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他们利用微信群、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钓鱼视频和福利通知,吸引更多赌客前来参与。同时,他们还招募了多名工作人员,负责鱼塘管理、监督赌客上鱼情况、兑换现金等工作,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管理成熟的犯罪团伙。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展开行动,对该赌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行动中,警方当场查获了120余名正在参与赌博的赌客,并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王某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认为,王某等人所利用的“竞钓标鱼”方式,看似是钓鱼活动,实则是以赌博为目的的非法活动。他们通过制定高额入场费和兑换规则,诱导赌客参与赌博,并从中牟取暴利。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也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和公共秩序。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依法对王某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最终,王某等6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经过法院审理,王某等人被认定犯有开设赌场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同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1万元不等。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对赌博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也为广大市民敲响了警钟。

此案的破获,提醒了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参与非法赌博活动。同时,也警示了那些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暴利的人,法律是公正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远离赌博等非法活动。同时,也要提高警惕,防范各种形式的赌博诱惑和陷阱。只有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获取财富和享受生活,才能真正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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