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香港夫妇2岁女儿被瑞典社工带走,请求网友帮助

北欧模式 2024-01-01 16:39:49

昨天有粉丝告诉了小编一件事情:

小编努力搜索了网络,发现这件事情是确有其事的。被瑞典政府扣留的这个2岁女孩叫Lily。她的爸妈开了一个叫Save Lily的脸书账号来制造舆论,并于2023年12月17日第一次发帖求助。

Lily父母发的视频都是粤语,小编是听不懂的。不过根据Save Lily脸书主页上发出来的文字内容结合“月旦港事”的报道,小编推导这个事情可能是下面这样的(如果有不准确欢迎大家,尤其是听的懂粤语的读者指出更正)。

Lily父母应该是拿着BNO护照出国的(注:因为“月旦港事”称他们是BNOer而他们自己在Save Lily主页表示这个报道是“中肯专业”的)。

BNO全称是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是1997年香港回归前英国专门给当时的香港公民订制的一种护照,由英国发放。仅1997年香港回归之前就已经定居香港的人才有资格申请BNO护照,1997年之后才成为香港人的人是没有资格的。不过因为香港回归以后所有的香港公民都拥有了香港特区护照,也可以免签很多国家,很多香港人后来就觉得BNO护照没什么用也就没再去更新了。

不过2021年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英国公布了一项BNO签证计划,允许BNO护照持有者去英国生活5年,然后之后可以申请永居,获得永居再过1年就能换真正的英国护照了。这让BNO护照一下子又突然受欢迎了。但英国的这项计划被中国以及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因此中国和香港特区政府宣布不再承认BNO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

虽然中国不承认,但欧美大多数国家都是依然是承认BNO护照的。使用BNO护照入境申根国家可以免签停留90天。小编估计Lily的父母可能就是这样免签进入芬兰的。

不清楚他们在芬兰具体呆了多久,但2年前,Lily在芬兰出生了。Lily的父母当时似乎是在他们芬兰的家里自行接生让Lily出生的,并没有去医院。然后孩子出生之后,芬兰的有关部门拒绝为她进行出生登记,理由是Lily的父母的注册地址是香港而不是芬兰,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能算是在芬兰“居民”,因此芬兰的有关部门认为应该是香港特区政府为Lily做出生登记才对。Lily父母为此在芬兰上诉了很多地方,但似乎都没有结果。

Lily父母后来有没有根据芬兰有关部门的建议去联系中国大使馆或者香港特区政府就不清楚了,但他们表示后来联系了英国外交部,要求英国政府根据海外生死规则2014为BNO子女Lily进行出生登记,但也被英国拒绝。因此Lily就成了一个没有任何身份证件的孩子。

然后他们为什么会来到瑞典没有交代,但我们知道的是,他们一家三口12月5日在瑞典被警察抓了。从他们公布的法庭判决书上看,瑞典警察表示抓他们的原因是他们没有能够证明自己是合法在瑞典居留的,也没法证明他们在瑞典呆了多久,所以就把他们一家带到了移民局的临时扣留中心关押。根据Lily父母的说法,应该还有一条洗黑钱的指控,因为警察当时从他们身上搜出了一些现金。

关押的第二天,瑞典社工就根据瑞典的青少年照顾法(LVU)(北欧模式为您解读瑞典社工的儿童保护工作)带走了Lily,原因说是她的父母拒绝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以及Lily的身份(注:Lily因为没有出生登记所以是没有身份证明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瑞典警察和社工表示Lily的父母也没有提供身份证明。)Lily父母表示他们当时说了可以做亲子鉴定来证明Lily确实是自己的孩子,但是瑞典社工在自己的报告中并没有提到这点,只说了父母拒绝证明身份,然后就把Lily带走了,不告诉他们带去了哪里,不许他们见Lily,也不许他们和Lily视频。

在移民局的临时扣留中心关押了一个星期后,Lily父母向移民局提交了避难申请。由于申请避难的人在自己的避难申请被移民局处理的时间里是属于合法在瑞典居留的,所以在他们的避难申请提交了上去之后,法院就要求警察放了他们。但是Lily依然由社工照看,并没有还给她的父母。所以Lily父母就开了脸书和油管账号来呼吁瑞典社工把Lily还给他们,好像还联系了英国外交部寻求帮助。

再后来,不太清楚具体为什么,Lily父母在12月24日突然发了一条脸书状态表示他们已经撤销了之前提交的在瑞典避难的申请。然后还表示他们是纯种中国籍香港人,希望中国大使馆和香港政府介入,他们现在只希望瑞典政府可以让Lily和他们一起返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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