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政策大揭秘,你关心的都在这!

高速行车说 2024-05-10 19:36:52

近期,有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关注“绿通”相关问题,今天我们特别开设“绿通”专题,对部分用户的留言问题进行答复。

一、哪些车辆可以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为有效保障“菜篮子”供应,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1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为统一查验要求、方便现场操作、减少执法争议,《通知》对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是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属于免费品种范围。鲜活农产品必须在属于免费的品种范围里面,《通知》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和新鲜的肉蛋奶等大类中的128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这些品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是符合整车装载的要求。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三是符合合法装载运输的要求。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产品范围

“绿色通道”运输政策主要面向的是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以及新鲜的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为确保政策的统一性和操作的便利性,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各地在执行“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时,应严格遵循《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规定。需要明确的是,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由于不属于鲜活农产品的范畴,因此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三、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绿通车辆,能否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针对各地在动态称重时可能出现的误差,为减少现场争议,避免收费站拥堵,2019年12月17日,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但这并不代表货车超限5%以内属于合法行为。货车驾驶人作为货物运输的责任主体,在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时,应当合法装载,并主动接受超限超载检查。

四、小货车取消营运证后高速“绿色通道”还免费吗?

自2019年1月1日起,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小微货运企业负担,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已停止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此类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不再以其“无证经营”或“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值得强调的是,即便取消了营运证,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在符合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然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的通行费减免政策。

五、运输皮皮虾的车辆能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吗?

皮皮虾又称虾姑。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编制的《2020中国渔业统计年鉴》,虾姑属于虾类的一种具体品种。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水产品包括“虾类”,其整车合法运输车辆,可以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那么,到底有哪些鲜活农产品享受“绿通”政策呢?根据以下三张表,您就会找到答案!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蔬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

水果别名及常用名称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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