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下了妻子偷欢视频发到家人群,妻子自杀,法院:不违法

楠伊追剧 2024-01-03 13:56:28

特别提示:本文旨在以案普法,所选案例均为司法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男子发现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于是一怒之下竟把妻子出轨的视频发到了家人群里!

这天,刘某无意中打开妻子贝贝的手机,发现了震惊他的画面。贝贝趁他不在,与一个陌生的号码聊天,里面不乏有一些大尺度的内容,甚至他们还私下约会过多次见面。

这让刘某目瞪口呆,顿时觉得自己被婚姻背叛了。

看着这些露骨的聊天记录,刘某感到无比愤怒,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决定采取报复来保护自己的尊严。

这天,他在家里安装了监控探头,亲眼目睹了妻子和情人之间的幽会场景,情绪差点就无法控制。冷静下来后,他把视频拷贝了下来,作为证据的一部分,并等贝贝回家后当面质询。

贝贝晚上回到家后,刘某便开始质问,贝贝也不遮不掩的承认了,并表示请求刘某的原谅。

刘某当即要求离婚,并展示了监控里的的不雅视频,他要求签署离婚协议,并要孩子归自己抚养。

然而,离婚手续即将办理的那一天,贝贝突然改变了主意。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愿意放弃婚姻,也不愿意失去孩子的监护权,更不想放弃他们的共同财产。

刘某被贝贝的反悔激怒了,决定让贝贝也承受一下自己所承受的一切。

随后他将视频发送到微信家人群,直接就引起了轰动。贝贝得知后,觉得自己无脸见人,选择了自杀。

得知女儿被公开羞辱后,贝贝的父母非常生气,他们认为刘某公开不雅视频侵犯了贝贝的隐私权,导致贝贝选择自杀,刘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他们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对刘某判刑并赔偿,为女儿讨回公道。

法院审理了案件,并仔细考虑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最后法院认为视频只在家族6人的群中传播,未造成外传后果,不属于犯罪。

此外,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不能证明与贝贝的死有因果关系。由于上述原因,法院驳回了被父母的上诉,并裁定流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那么,针对本案,应如何看待呢?

一、本案中,刘某因贝贝的偷情出轨产生愤恨,在事先偷偷的录好偷情证据后,为报复贝贝,把视频发布到只有6人的家人群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吗?

根据《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而构成此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4条,是向他人传播300-600人次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才能达到此罪的立案标准。

本案中,刘某将不雅视频仅仅发送到只有6人的内部家族群,且未造成外传播,也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此刘某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二、刘某存在过失行为吗?他要为贝贝的死亡负责吗?

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损害的发生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能预见到而轻信自认为能够避免,以致发生损害后果的,是过失犯罪。

刘某出于泄愤,将不雅视频发到家族群里,贝贝作为一个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而她却不负责任的选择了自杀。

再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贝贝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选择自杀,导致自身损害的,其具有明显过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丈夫刘某的责任。

因此,刘某的行为不足以引起一个成年人选择自杀,贝贝的自杀身亡与刘某没有因果关系,刘某不存在过错,他不需要为贝贝的死亡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也认定刘某的行为不能证明与贝贝的死有因果关系。由于上述原因,法院驳回了被父母的上诉,并裁定流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贝贝的偷情出轨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道德?

贝贝的偷情出轨行为,需要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进行考量。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烟背叛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因为对个人的感情是难以强制性地进行法律限制和规定的。

从道德角度来看,婚烟背叛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契约精神和忠诚义务。在我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婚姻是一种对他人负责的承诺,而背叛则则违背了这种责任,可能会引发道德谴责。

四、遇到婚姻背叛,我们应当如何正确处理?

首先,双方应当保持沟通和理解。婚姻中遇到问题时,双方应当坦诚相待,通过沟通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

其次,寻求专业的婚姻咨询和心理支持也是十分重要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专业辅导帮助他们面对问题,并重新建立起信任和感情的基础。

如果我们能正确认识婚烟背叛的影响和后果,遵循道德准则,将有助于预防和规避婚烟背叛问题,重建幸福的家庭。

婚烟背叛是一种痛苦的经历,被害方往往都无法原谅背叛方。

如若我们很不幸,在经历婚姻背叛的问题,我们应当以成熟和宽容的态度来面对。能重归于好就重归于好,不行就和平分开,千万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

对此,你有何看法?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都可以在下面评论区发表你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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