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30日)下午,陜西西安一名男子突然跳入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内三号坑中,并推倒、砸坏兵马俑,引发热议。今日(31日),官方通报指出,事主为30岁的孙某,其患有精神疾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据现场目击者小林(化名)回忆,当时他在导游的带领下前往三号坑,一进去就看到该男子往俑坑内跳,先是跳到中间一层,随后又跳到俑坑下方。当时,小林和周边群众都看呆了,并大声喊“你要干嘛”。
之后,涉事男子站起来摸了下兵马俑,然后把两尊兵马俑推倒,之后又躺在地上捂著脸。小林说,现场人士都在骂男子,后来封馆了,他们被工作人员疏散出来,没有看到该男子是如何出来的。

资料显示,三号俑坑的规模较小,平面呈“凹”字形。东边有斜坡门道,东西长28.8米,南北宽24.57米,距现地表深5.2—5.4米,面积520平方米。坑内埋藏陶俑、陶马72件。游览区域与俑坑交界处均有围栏等保护措施。
今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发布通报指,事发于5月30日17时30分许,30岁男子孙某进入兵马俑景区参观时,翻越遗址坑护栏及防护网跳至三号坑内推拉陶俑,造成两尊铠甲武士俑(二级文物)不同程度损坏。目前,孙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经查,孙某患有精神疾病,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兵马俑属于国家一级文物,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果孙某故意推倒两尊兵马俑并致其毁损,构成情节严重,属于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兵马俑作为珍贵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孙某的行为会对文物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需承担文物修覆费用等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文物损坏程度、修复难度等因素,由专业机构评估后确定。